泡沫元年︱ No such 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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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9日訊]隨著“《精靈》掛名糾紛,許康文喊告要正名”事件發生過後,本地另一家獨立電影製作公司大荒電影的今年釜山電影節雙獎片子《Love Conquers All》也上演掛名糾紛,惟不同的是,在《Love Conquers All》片尾和Amir Muhammad一同被列為監製的楊嘉仁卻要求除名,理由是他認為他對該部片子沒有貢獻。
已經在12月21日在全國三間GSC國際院線上映的《Love Conquers All》今年才在韓國釜山電影節獲得年度最佳新導演獎項和國際影評人獎項,可謂本地獨立電影在國際影展少有的雙獎臨門。該部片子在3月拍攝完畢,被列為監製的楊嘉仁據了解的確有投入一部分的資金,卻沒有真正執行監製的任務,然而被列為監製,不甘大荒電影沒有把事情做對,向昔日戰友導演陳翠梅和Amir Muhammad發出律師信,希望他們能夠採取適當的行動,從正在上映的片子中把他的名字除去。無論如何,他擔心自己採取的法律行動,將導致法庭發出庭令禁映,所以已停止法律行動,只希望通過報章傳達他的不滿。
陳翠梅:是誤會!
而目前身在法國的導演陳翠梅遺憾的表示這是個誤會,對方不了解監製(Producer)和出品人(Executive Producer)的差別,他依然是影片的出品人,影片賺錢後也會分紅給對方。“大馬中文影片已很難做,希望他不要再生事,有什麼可以私下再談。”她更表示,如果這樣的“負面宣傳”能讓大家注意到《Love Conquers All》並上電影院觀賞,她則樂見其成。
楊嘉仁:不求精神賠償
楊嘉仁表示他在12月20日發出的律師信,要求從監製名單中除名,並要求他們公開道歉。他在接受《榴槤娛樂報》電話訪問時說,“因為一開始,從來就沒有人知道我是這部片子的監製,也沒有人看到我在拍戲現場指指點點,協助拍攝工作,或者給予任何意見,後來卻演變成名字列在片末,成為監製之一,那是對其他真正做事情的人不公平的。這是本地電影業的錯誤示範。我唯一的參與,也只是在慶功宴上和大家一同吃吃喝喝,不應該獲得這個名堂。這讓我很難向大家,甚至家人交代。”
“我發律師信並非想要求精神賠償,只是希望他們為我‘除名’,給我一個交待。我也不擔心他們起訴我,因為我所講的都是事實。”
有低級炒作之嫌
弔詭的是,《榴槤娛樂報》調查公司註冊局資料後發現,楊嘉仁依然是大荒電影的註冊股東,他這次發律師信給電影公司夥伴,並召開記者招待會,極有可能炒作之舉,希望獲取廉價宣傳。本報數次連絡要求他澄清,惟對方電話皆接入留言信箱。他的留言信息透露,“我現在無法接聽您的電話,任何關於《Love Conquers All》電影的事,我已經通過律師在我的有人部落格《大荒化石石頭記》發布了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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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出版社于2003年成立于馬來西亞吉隆坡﹐由一班年輕的中文寫作者組成﹐目前以業余方式刻苦經營。其成員背景多元﹐來自廣告﹑資訊工藝﹑新聞媒體﹑出版﹑音樂﹑電影甚至投資界。有人虛實並行﹐除了經營網上"有人部落"﹐也專注藝文書籍的出版和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