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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勤奋的日子  ◎  抽屜
抽屉里的时光机 2008-04-14 16: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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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去新的地方旅行,我总喜欢在新的簿子里开始散散地写着到处看来的历史大纲。什么王朝,衰弱。什么王朝,衰弱。建筑特色。衣着服装。语言。

好似写了便真的懂了。

初中三那年无故突然从学校阶梯滑了两级,竟因此不小心摔伤了右手。当时只是痛着,由下课忍到上课,上课忍到放学,以为没事。放学后才真知不能忍到明天。结果去照X光。尺骨在靠近别人割脉的那个地方骨折了。医生点着那突出的骨。简短地说,这里,断了。突了出来。要接回。后来不知为什么去看了铁打。女人看了X光。边说着。才两阶就这样,同时竟用力一拉。正了。痛得不能回话。泪的反应还比嘴巴快。安静着。反正已经过去了。

右手之后被一种味道强烈的中药包裹着。三个月内不能用右手写字。外面是层层纱布,没有石膏。每个星期来换药吧,女人说。开始时下雨天还真隐隐作痛,这样就比别人先苍老,有了能预测天气的能力。

此后,平日并不爱做笔记的学生如我,竟然开始认真地在历史课里用左手写笔记。开始时总是跟不上右手该有的速度。后来已经明白要写一句完整的句子是来不及的了,便只有写得更少,更精简。记下几个词,脑里必须自行补上那些没有写下的,空隙。一年后在考试前拿来读一遍恐怕会以为自己在写古诗。但也乐于此,反正我志不在于写笔记。所以写得津津有味。即使没有实际用途。只不过透过写字过过时日而已。

两个月后,左手还真能写得流利。上课再也不必自行精简。笔记想写便写,来得及。字自然不美(不及某友人能两手在信里都写得页页好字),但能写得工整,足以此写信、写笔记、写字条。这就够了,且不贪。

反而右手因连续三个月不曾使用,软得像随意生长在手臂上的植物,垂挂着。走在人群中总怕哪个莽撞少年不小心撞了一下,所以总是用左手抱右手腕,睁眼看四方地行走着。怕一个不小心,又得多包裹两三个月,那么就连考试也不能考了。有一次尝试用右手写字,反而没力握笔,写得颤颤地,仿佛那是左手。

那年木工科考试也由老师全程锯锯钉钉地完成了。一个喂鸡的容器。为什么得做个喂鸡的容器,我们谁也不知道。但同学就立刻看着纸上的指示,照图割切木条。我在旁站着。也不是不想尝试和别人一样也锯出个木条来。但右手却完全只能那样垂着,左手又训练未成,不能完成一项简单的锯木动作。窗子的铁框一格子一格子,人都在忙着。空气中飞起木屑。一节一节课过去了。后来便只有我一个人留在课室里抄笔记。

Kemahiran Hidup。写了个大题,便继续抄写。以文字作木工,接驳电。

因为手伤不能上课外活动,不能玩乐器。所以常比人早回家,呆在房间里。房间一直都充斥着药味。那种药味常常让我想起外婆的房间。于是我似乎又活在她的房间里。她活着的最后二十年,手指都歪曲得很严重。小时只听说是风湿。听说她能预测天气。要下雨了。收衫。总是比天气预测报告准确。也不知道风湿究竟是什么,可以二十年如此歪曲着,觉得可怕。像故事本子里那些歪曲诡异的树干。想起来,竟然也没有多少次触摸过她那双能预测天气的手。印象中那是一双非常冷的手。她去世后很多年的一个晚上。我就曾梦见一翻身摸着了她冷冷的手。风扇摇摇欲坠的那个晚上,我被吓得卷在被子里闭眼逼自己入睡。

在家无聊之极竟也不甘心地将笔记重抄一遍。自行绘图。加插那些不存在的历史故事自娱。因为听说不能吃这个,不能吃那个,所以便规规矩矩地几乎只吃苦瓜酿鱼肉。也不记得为何我只吃苦瓜。可能较容易准备。也可能因为我一直最爱吃苦瓜。从来也不曾埋怨,天天吃。

每天以左手开灯。边以左手喂自己,边在书桌旁安静地看着书。以左手抄写那些抄不完的笔记。边读着跟别人借来的笔记,看那些因为自己缺席而追不上的课本。用左手翻书。用左手涂涂改液。

中小学的绰号,常常离不开‘懒’这字。那段右手不能用,靠左手劳动的三个月,反而成了我十二年中小学生涯里,最勤奋的日子了。

[ 點閱次數:6453 ]

7 則回應

關於寫作/寫部落格這回事,你絕對不懶吧。哈哈~
建傑 [會員] 2008-04-14 @ 18:03
惭愧中。。。

如果当年功课是在部落格上写,部落格上交的话,我大概就不用每一科的二十巴仙功课分都被扣到零了~~~汗。说真的。我有认真地想过--写过多部落格所引发的后遗症。

只是思考的结果还没出来,就忍不住了。
抽屜 [會員] 2008-04-14 @ 18:13
“写过多部落格所引发的后遗症”

不错不错,如果是你写的应该很有趣吧。哈哈~
我很好奇。
建傑 [會員] 2008-04-15 @ 18:01
建杰,

你也是部落群,不妨也说说你的后遗症是什么啊。我先举二例子:

后遗症之一。少说话。

状况A

抽水机遇见老朋友,老朋友说起,嘿,好吗?
抽水机回答,嗯不错啊? 最近我才刚。。(还没说完)

老友说。哦。我知道啊。我有看你的部落格(边点头状,意思--不用再重复述说了)。

(结果就无言。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因为都写了,你又有看。抽水机没有什么好补充的。)

。。。。。。

状况B

抽风机遇见老朋友抽签。

抽签说。嘿很久不见!好吗?

(抽风机内心OS: 你会不会看过我写的部落格?未免重复,尽量不说太多。)

抽风机于是说。嗯。还不错。

。。。

(静。 因为用语特别精简。脑里总是以为别人看过你说的。但其实,你写那么多废话,人家才没时间读呢。而且又不放多点照片。谁看啊。)

结果变成与状况A雷同,安静。

抽屜 [會員] 2008-04-15 @ 19:58
状况C:

抽牙签遇见那人。刚想要开口,那人就说你那个那个是不是因为这个这个,这个这个是不是因为那个那个。

结果变成与状况A雷同,安静。
那天晴 [會員] 2008-04-15 @ 23:00
呃……這個問題我需要回顧一下,仔細想想。
暫時沒想到有甚麼後遺癥。
搞不好是後遺癥已成自然,那才夠力。
建傑 [會員] 2008-04-16 @ 15:14
那条友。

好笑。因为真有如此的状况。^^

建杰,
呼~也不用这么认真回顾啦。其实对我而言,可能最大的差别便是,有些东西变得不太懂怎么用语言表达,面对面说(还是有人因此更会用语言表达?)。总有几次突然被问到一些问题的时候,会有一个后来才觉得诡异的想法:

(OS: 你等一等我写部落格回你可能比较容易。)

其实比较大的后遗症应该是比较少累积吧。想想以前没有部落格和网络。累积多久才写一封信。多久才寄到,也可能寄不到。我想虽然我享受部落格的即时性,但也很常怀念安静给特定的人完成一封信的那种感觉。

可能因为我喜欢喝汤,煲汤的时候不喜欢别人/自己太早掀开盖子。所以对于写东西,有时也有同样的想法。觉得如果能够闷久一些或许比较好。

当然,因为部落格的即时性,也没错曾经也一直容许我排遣了很多需要派遣的东西 (不然早就爆炸了)。而且,写部落格的顾虑比较少,也比较容易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暂时是这样。。。


抽屜 [會員] 2008-04-16 @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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