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声音︱ 被声音埋没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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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破绽之城。重遇目击者甲
离开了温习过一千遍以上的后巷,天空突然亮了起来。虽然刚刚在后巷里行走的时候,还是黄昏,按照一般的常理,现在应该已经是黑夜。我到了一条崭新的街道上。街上极静。简直如Michael Sowa的画。咋看之下,这是一条可以处在任何城市的平凡街道。可是,若用心细看,这城市似乎处处匿藏着荒谬的事物。不,甚至,这些荒谬的事物,并不一定匿藏在什么地方。他们甚至大方地在最显要的地方曝露着。等待自己突兀的存在被发现,被撕开。可是这个城市的人偏偏见惯了,便一致认为各种不可思议的突兀的东西,都是理所当然、必然存在,无须置疑的。如果它存在,便必定是因为,它有存在的原因。
这时如果街角缓缓地蠕动着一只巨大的蜗牛,大概也没有人会细心地留意。像索瓦的画一样。安静。清冷。孤寂。平凡中藏着巨大的荒谬性。若不小心,就会被一切理所当然的现实的真实性所盖过。目击者甲在这时挥手叫住了我。我走进去他身处在的咖啡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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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后巷里行走的白色小腿。
那确实是一个不短的距离。十年。
今年我二十九岁,在十九岁的我的男孩后面走着。直到你翻了一页,男孩便从我的视线离开。于是我到了这个新的地平线上,虽然我依然在后巷的碎石子路上走着。这样的步行方式让我觉得好像是虚幻出来的情境。可是鞋子碰触到碎石子产生的摩擦声响,却又那么的真实。
别人家的排水管偶尔排出一些白色的泡沫,沿着沟渠的水流流向远方,经过每一户人家,泡沫日渐减少,到最后,沟渠水汇合的地方,就只剩下青苔绿色的水。这些泡沫刚被排出来的时候,散发着十分强烈的洗发精香气。浓烈的香气让人误以为那人就正在我面前洗澡。可是我无法想像使用洗发精的人的样子。或者说,我什么人也没有看见。我想是因为,我一直更被别的事物吸引。于是我把手伸进裤袋里,却发觉今天的裤袋很浅,结果还须露出四根手指,只有拇指能倒栽在袋子里。
像一棵仙人掌。一盆小盆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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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开始
一个有离走倾向的人每天必定想着同样的一个问题。如何离开自己。如果这样的人仍然有办法再多想一个问题,他会想,究竟要离开哪一个自己。我是一个想离开的人。因为想太多,所以哪里也去不了。因为哪里也去不了所以只有在原地写东西。因为写着,就仿佛离开着。即便有人会说,那不过是在想像里离开了。
并不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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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clumsybee
第一次和壁虎小姐相遇,是在一间专门提供精致的起士蛋糕和意大利面的小咖啡馆。我一个人,壁虎小姐也是一个人。冷气十分冷,外头的太阳却看起来十分烫。我们的桌子上都有一杯非常冷的白开水。那种一看就知道喝下去也许会闹胃痛的白开水。
她叫了一份小起士蛋糕,上层是红色的果酱。后来听店主说,那是大红花和一些红色的果子合成的一种特别口味的果酱,带酸。酸中带甜。店主解释着他们店里的每一样口味的起士蛋糕,我的眼角看见了他身上的花色衣服,那种在视觉上让人无法越过他而忽视他的存在的华丽花衣。或者说,看着他的衣服花朵的摆动,会不自觉地忘了留意他说话的细节。我于是低头叉着我那盘沙拉,叉起一颗沾有陈年红酒醋的小番茄,偷偷听着他解释着每件蛋糕的制作过程,和面对的挑战,解决的方法以及他坚持做得和别人不一样的理由。虽然,我对蛋糕,一窍不通。
壁虎小姐似乎很认真地听着。她的蛋糕非常小巧,简直可以说,如果要的话,一口就可以解决掉的蛋糕。小巧的蛋糕摆放在一个白色长形的瓷盘子正中央,旁边摆了两颗切成半的草莓上面还有非常细的白砂糖,让人倍感温馨。草莓红,叶子绿。奶油黄,雪白和巧克力沾酱。一副节日感强的样子。
我注视着他们。他们的身影像正融合在一起的多边形。也许是我近视又没有戴眼镜,所以总觉得他们和那样的背景是完全融合,没有菱角的。反倒是我自己,像一个完全不能融入的外来者。我看着我脚上的拖鞋和牛仔裤尾的白色丝状线条,像婚宴中大家吃剩的鱼肉般凌乱,更不用说我的头发,长而凌乱地盘起,像理发院里散落着的黑色头发一样密集又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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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有时还觉得自己身处于车内,身处于颠簸的路途中。有时会以为自己还处于那不断看外面的云的日子。即使那样的日子并不长。奢侈得很。我大概不时会想起这些你没有参与过的片断了。
屋外的电梯升级工程开始了。准时地发出马达的声响。为半睡眠中的我上了链,于是我行走起来。
每天,无可避免地行走于这些短暂的新路。每一天都有很大的不同。有时我们被引至弯弯曲曲的人行道。高低不一的路,被人用木板衔接起来。踏上去发出下面空洞的夸张声响。我们两旁竖立了颜色鲜艳的锌板把我们引至可行的新通道。我们在窄小的、暂时的通道,相互礼让着。笑着,有时相视。有时不。有时专注地走着。也许各自想着各自的事。穿着荧光黄色十字的工人手上提着十多盒保利龙饭盒低头走来。
说不出对于这样的改变,于我有什么感觉。原本很宽的路,更宽了。
不是吗。我们都没有发现。每天究竟有什么被移走了。有一天突然发现那条叫‘过’的马路又宽了,更难过了。路旁更光了。每天这么走着,却说不出来,究竟哪里不同了。像是有人还跟你玩那一个报纸上常常有的,你小时喜欢的,游戏。
似乎有人在背后对你说,嘿。怎样。找到了没有。
(注:我每天必须过的马路,叫'Cross Street'。可以自己解释为,过。或者,十字路口。无论马路叫什么名字,都是必须经过的一条大马路。同事也常常不记得这条路的名字。要过去马路另外一边吃午餐的时候,有时必须说起,就是那条马路啊。那一条?过马路。哪一条是过马路? 难过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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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莫扎特,
用亲爱的这三个字我自己都觉得鸡皮疙瘩。因为我跟你不熟。虽然我因为二月尾就要吹奏你写的长笛协奏曲而每天尽量抽一些时间来吹奏。但是,要我用亲爱的这三个字,好像不大妥当。我们完全生于不同的时代不是吗?说实在的,我觉得你那个时代的衣着还蛮前卫的。尤其是你们男生也戴假发,穿鲜艳的紧身裤袜,跳起舞来应该很不错吧。我这个时代的男生就逊多了。他们的服装变化也许只是换一条领带。例如,昨天系深蓝,今天系灰色。差别也许只是这么细微而已。老实说,如果在地铁上能够看见全部男生穿你那个年代的衣服,应该很不错。当然,女生如果都穿那个年代的蓬蓬裙的话,地铁一定拥挤得不得了。门也许老是夹住了谁的裙子吧。
我为什么跟你聊起你们的服装来呢?而且,还跟你提起地铁。你应该没有看过地铁吧?不过无论如何,我翻阅起任何一本有古典乐作曲家的参考书,结果都是被你们华丽的装扮(和假发)吸引。到后来好像比较喜欢研究你们衣服那些装饰性的细节了。
莫扎特。我跟你提起我必须演奏你写的曲子。说实在的,原本我不喜欢你写的曲子。觉得很闷。很单调。就是,很有秩序排队的孩子一样单调,不带情感。但 反复练习你写的曲子,和去听你为别的乐器写的曲子以后,我突然发现,在这些似乎重复、稳定的秩序背后,处处都有可以让人感觉安定,或想轻快地踮起脚尖跳支舞的地方。尽管你们年代的舞步,我实在不懂。
我可以跳舞吗莫扎特?我在想象里跳舞了,莫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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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球场湿了。灯打着,运动场跑道那种红。乒乓桌那种青。马路虚线那种白。白色灯光照在其上,黑暗中的羽球场,好像假的。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发现这里有两个羽球场呢?因为今天下雨。因为我没有带伞。
正要走到地铁站的出口,雨突然下了起来。刚才明明还很小。突然变大。sf的雨声罩住所有人。有雨伞和没有雨伞的人。我几乎要走到出口甲,结果必须倒退,往另外一个出口走去。出口乙。我已经很久没有从出口乙出去了。因为搬过一次家。一直嫌这边必须过人行天桥。要走楼梯。但是今天不得不走这里了,因为这里有盖。一路有有盖走廊,不怕淋湿。
就是刚从人行天桥下来不久的一段路时,看见篮球场突然变成了两座羽球场。正湿湿地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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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琪是我小学、中学最重要的朋友。可以这么说,我小学并没有朋友,只是一直跟在她后面,像是她的附件般认识她认识的朋友、读她读的书、念她念的学校、喜欢她喜欢的食物、参加她参加的活动。
初中一的时候,她每天上图书馆。图书馆这种地方是我其他朋友不太想去的地方。太高。太远。太静。但是我的朋友韵琪却每天上去借书、还书。我没有更重要的事做,所以那段时间多半也会跟她上图书馆。翻看书柜里的书,尤其喜欢翻看最后一页看借书卡上的名字和日期。那时很多书都有她的名字和字迹。字体饱满,方正,通常是钢笔书写出来的,有一种吸引我的润泽(后来我也学她买了钢笔)。在她的名字下面,常常便是我的名字。当时我就是这样的人。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凡是都一副无不可的模样,跟着她做她做的事。
我有几个习惯,都与她有关。譬如,我喜欢在买书之前嗅书,喜欢用手指触摸书的页面凹凸。譬如,我习惯用墨水笔,不太用原子笔。
初一下半年,学校铜乐队招收新队员。她举手。我也举手。那一年的新会员只有五人。记得第一次拿乐器的时候,队长看了看我们的手指,说,非你们莫属。然后神秘兮兮地转身进入乐器室端出两个盒子递给我们。
“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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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出版社于2003年成立于馬來西亞吉隆坡﹐由一班年輕的中文寫作者組成﹐目前以業余方式刻苦經營。其成員背景多元﹐來自廣告﹑資訊工藝﹑新聞媒體﹑出版﹑音樂﹑電影甚至投資界。有人虛實並行﹐除了經營網上"有人部落"﹐也專注藝文書籍的出版和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