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牧民族︱ 離散是一種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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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談馬華文學與國家文學,其實旨是拋磚,後來果然引出了幾塊玉。其中最為耀眼的玉乃莊華興的〈政治的馬華文學〉(《獨立新聞在線》九月廿五日「我的國家」專欄)。華興文中提到幾個不同的議題,其中一個是馬華文學的民族主義傳統,並指出馬華文學難以擺脫「民族文學窠臼」。
不過,對我來說,視「民族主義」為nationalism的中譯,大概反對的人不多,儘管nationalism也有人譯為「國族主義」(「國族」尤指非單一民族)。但是談ethnic literature時我會用比較中性的「族裔文學」(華興也提到這名詞)而非「民族文學」,因為「民族文學」很容易和「民族主義文學」混淆。以前讀中國文學史時常常遇到「民族文學」、「少數民族文學」等辭彙,我也常常在想兩者的差別究竟何在,或者national literature的概念,何嘗不也是「民族文學」或「國族文學」?(所以我乾脆將它譯為「國民文學」)
華興談的可能不是馬華文學作為族裔文學這麼簡單(如果指族裔文學,可能「華馬文學」的稱謂更貼切),而是「馬華文學的民族主義傳統」或馬華文學作為華人民族主義的代現的問題。換個說法,也可以是「馬華文學作為華人的民族寓言」。依據詹明信的第三世界文學理論,這個說法應該可以成立。不過,詹明信沒有提到的,是莊華興提出的第三世界狀況:一個國家有幾個族裔文學,這些族裔文學各自為本身的民族主義張目,而不同的民族主義「難以兼容」。當不同的民族主義文學在「國家文學」(例如馬來西亞的「尼加拉文學」[sastera negara])的平台扞格衝突時,如何談「國族寓言」?
我們不妨順勢質疑:當一個第三世界國家內資源、權力、地位不一的各族裔文學使用不同的語文表現,它們是否合起來就是「一個國族寓言」呢?還是語文其實不是問題,資源、權力、地位不同才是問題(尤其是某一族裔文學大過其他族裔文學,是因為某一族裔的政治權力大過其他族裔的政治權力,因為掌有強權,故能制定與主導不民主的語文與文化政策)?
如果馬華文學有其「民族主義傳統」,這個傳統是什麼?作為「小華文文學」,馬華文學的民族文學內容與民族文學形式為何?戰前馬華文學的經驗歷程如抗日、反殖,或戰後的獨立、五一三種族衝突、卜米主義、新經濟政策、茅草行動等,「書寫成為一種象徵儀式」(莊華興語),象徵馬華作家以華文書寫的抵抗意識。這個現象在一九七○、八○年代的馬華文學作品尤其明顯,例如溫任平、溫瑞安(以及天狼星詩社其他成員)的詩文,宋子衡、菊凡的小說,大多旨在抒發感時憂族情懷,以喚起華社民族文化危機意識。那個「離心與隱匿」的年代,簡直是「叫馬華民族文學太沈重」的年代。
但是我們也不妨想想,馬華文學是不是一定只有這個「民族主義傳統」呢?在這個傳統之外,個人才賦,或個人,或文學,有沒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空間? 馬華文學要如何擺脫「民族文學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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