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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內,兩次入賊。
都在白天,宵小幾在城裡絕跡。尤其遊子城如我住的蒲種,大多新民,不會留兩老看家。只需幾天轉個溜,便能阿里巴巴般往這家那家心裡打叉,不日來訪。上回來時破窗而入,大事搜索一番,取走現錢金飾,可幸沒取走家裡最值錢的,我現在打著稿的手提電腦。不知是不識貨,還是沒通路變賣。彼時陳冠希事件還未出街,否則還要多捏把冷汗。
此回加固了窗花,沒想魔高數丈,竟從屋頂爬入。妹妹回老家坐月子,妹夫工餘還需伴月,剛巧我到東海岸四天,擺出了個空城計。想來那賊已在門外轉過幾圈,只是他太小心了,猶豫再三,造成兩個人的不幸。第一次入賊還到處跟人說幸好沒人在家,不然嚇餐飽。不料說著說著沒防一隻烏鴉飛出,在睡夢中飛了回來。
從哥打峇魯啟程,一路走走停停,到家已是子夜二時。偏偏奢想旅途中校對的一本書,被拒在風景和言談之外,始終靜不下心看她一眼。然而回來了便沒藉口,早日校好早日脫難,五時方入睡。半睡半醒中聽得天花板有聲,安慰自己是貓或工人裝修,或是夢裡聲響,復又酣睡。那賊進了屋裡,驚覺有房反鎖,匆匆搜過我妹的房間和書房,循原路逃走,卻沉不住氣,經我房時一腳踩裂天花板一個窟窿。
真是嚇醒。朝上大喊一聲,的的篤篤回應,趕忙衝出房間,卻顯然忙中有錯,與那賊背道而馳。他(別說我性別歧視)穿過我房對上的屋頂,往後巷鼠竄而去,連背影也不留給我。
第一時間打住宅保安電話,不通,莫非還在睡覺養神?(或許我該建議他們換日間值班)於是報警,電話那端語氣和緩,倒顯得自己大驚小怪了。兩名持槍警員很快便到,進屋看了看便說去巡邏,囑我到警局報案。雙方都知曉雙方都是,例行公事而已。
妹妹從公司趕回,檢查錢財,不知是否太也匆匆,那賊只取走八十令吉現金,金飾來不及搜出,連翻落一地的數十個紅包,裡頭的一元紙鈔也沒順手拿走。我爬上天花板,乍見天光,那賊只拉開兩片瓦便進得來,真瘦。把瓦拉回,彷若無事發生,只我妹房裡活動天花板留下幾個指印,還有我房那塊豆腐格般被踩裂的天花板。周傑倫歌裡也有唱:豆腐豆腐。那賊也真不夠功夫。逃走了便好,怎地還要把我嚇醒?
妹說不必報案,公民意識作祟,我還是去了。警官態度良善,想來是司空見慣造就的不慍不火。打開從前的案例,copy and paste,稍作修改便完事。可惜不是一站式服務,要我拿報案紙到另家警局,才能派員拍照調查。我懶得找路,終於聽妹夫的,省回。畢竟上回他報的警,經一事長一智。原先還幻想天花板上那兩道指紋有跡可循,真是CSI看太多。警察效率斷不會高到與全國人民指紋連線,況且幾百萬非法外勞,如何去查?
年前我媽囑我買屋別買公寓,怕高,不安穩。然而她已轉?──兩朝被蛇咬──排屋更險。我妹給妹夫打電話,說:一次又一次,這家還怎麼住下去?奈何汶川大地震後,蘇門答臘又震。在東海岸的第三天夜裡,金城妻子打電話來,說樓裡的人都跑了下樓。海嘯至今,已是避難第四回。
一言以蔽之:高不成低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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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他是一位詩人。
有人出版社于2003年成立于馬來西亞吉隆坡﹐由一班年輕的中文寫作者組成﹐目前以業余方式刻苦經營。其成員背景多元﹐來自廣告﹑資訊工藝﹑新聞媒體﹑出版﹑音樂﹑電影甚至投資界。有人虛實並行﹐除了經營網上"有人部落"﹐也專注藝文書籍的出版和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