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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貼文算不算公開/正式發表?  ◎  木焱
名家談 2008-01-24 10: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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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時代改變了寫作發表模式?

【張維中╱記錄整理】 2008/01/23


座談者:方瑜、李進文、吳鈞堯、許榮哲、須文蔚、陳義芝、陳謙、劉叔慧
主辦單位:聯合副刊.明日工作室

時 間:2008年1月10日

地 點:聯合報第二大樓會議室

前言

網路透過聯結就能無限擴充內容的威力,結合著影音優勢,以其快速、即時、易於互動的特質,讓過去必須仰賴印刷的傳統平面媒體,如書籍、雜誌和報紙,受到空前挑戰。在強調個人色彩的Web2.0時代裡,新世代早已將網路視為生活必需。部落格蓬勃興起,更直接影響其態度與思維。讀者的閱讀口味、創作者書寫的規則,也隨之更改。

對大部分部落格使用者來說,文章完成了就張貼到自己的站台,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然而這樣的文章能不能再投稿給平面媒體呢?兩邊同時刊登,算不算一稿多投?又或者,在個人部落格張貼過的作品,即使張貼時間僅有幾個小時就下線,可不可以再拿去投文學獎?是否也算觸犯文學獎徵文辦法裡,必須未經其他媒體公開發表的規定?

網路和平面媒體的交會,堆疊出許多複雜且模糊的議題。

網路與紙本發表的灰色地帶

主持人宇文正表示,這場座談會的緣起,來自於第三屆溫世仁武俠小說獎的首獎爭議事件。主辦單位於決審會議完畢後,為確認無抄襲情事,主動上網搜尋五篇得獎作品,發現其中首獎已在網路上發表過一部分。決審委員就此重新討論,最後以鼓勵優秀作品,及徵文辦法對於作品可否部分上網未作明確規範等理由,仍維持原議;主辦單位也在《聯副》主動發表聲明。但「這件事情給出更大的難題,是現代寫作者在面對網路和紙本媒體時的態度,怎樣才正確?」

明日工作室的李進文和劉叔慧,既主辦溫世仁武俠小說獎,本身也是創作者,在處理這次首獎作品爭議時,也感到些許困惑。

李進文說,他常常看見文學獎規則上,有許多定義模糊的字眼,比如規則中提到「不得曾經公開發表」或「不得曾以出版形式發表」,他好奇:究竟「公開」的定義是什麼?出版形式的界限又何在?

劉叔慧則表示,希望藉著這次的事件和座談,「檢視文學獎參賽規則是否與現代寫作模式和發表習慣,有所衝突或灰色地帶?」

投稿者的自律與善意

身為《幼獅文藝》的主編,吳鈞堯經常第一線接觸到年輕寫作者,因此,最能夠感受到部落格年輕寫手面對網路和平面媒體的態度。

「某一次不經意地在網路上搜尋,發現許多決定錄用的作品,都已經在作者的部落格上發表過,真是有些震驚。難道現在的投稿者都已喪失『古典式的投稿情操』嗎?我們刊登作品是會支付稿酬的,所以總覺得應該享有這篇文章的『首刊權』才對。身為編輯的我,當然希望讀者在雜誌上看到的文章,是全新的作品。這樣的狀況屢次發生,常令我沮喪地覺得對投稿者的信賴感被抹煞了。」

吳鈞堯認為,一個投稿者,應有其基本自律。編輯不可能有這麼多的時間和氣力,檢查每一篇來稿是否曾在網路上發表過。因此,他認為,投稿者應該秉持「善意告知」的原則──倘若文章曾於個人部落格上發表,那麼投稿時應該主動告知編輯,讓平面媒體覺得是被尊重的。至於編輯一旦決定錄用,也許文章應該在發表前暫時下線,等到平面發表後再上線並註明刊登處。他說:「當部落格書寫發展得愈來愈專業化之際,也正是傳統平面媒體的危機。」

他同時反思,平面發表面對網路發表,究竟還有什麼優勢?平面媒體必須審慎思考轉型的問題。他感嘆道:「如果找不出獨特之處,也許不到幾年,副刊跟雜誌就將全部消失。」

新的媒體思維:平面是網路的整合平台

相較於吳鈞堯的焦慮,詩人須文蔚則較為樂觀與開放。

他認為,自從1997年蔡智恆的網路小說暢銷以後,新聞台與部落格相繼興起,年輕作家早已習慣將作品在自己的站台先行發表,再出版成紙本書。出版社也樂見其成,因為在網路上愈有人氣的作品,代表網友對作品已經進行了第一次的篩選。他引用詹宏志的「戰場已經提前」來說明──網路時代顛覆了作家發表作品的模式,競爭和淘汰,早在出版成書之前就開始了。

在他看來,投稿者確該自律,不過針對作家在部落格張貼文章又拿去投稿的狀況,傳統平面媒體或許也不必太操心。「因為大部分作家的個人部落格,點閱率比起大媒體來說,實在是小眾的。……平面媒體必須建立起新的媒體思維,也應該打破過去所堅持的,作品一定得在平面首刊後才進入出版的舊習。」

他認為與其捍衛傳統平面媒體的作品首刊權,防範投稿者先將作品在部落格上發表,不如反其道而行:「一,鼓勵個人部落格的自我經營,讓更多有特色的作家出線。二,產生更多優質網路作家以後,報紙副刊和雜誌的角色,應該轉為網路作品在出版成書前的整合平台。」

小說家許榮哲很認同須文蔚的想法。在他任教的耕莘寫作班裡,許多年輕寫作者在網路上開闢社群,有任何文章就會在該部落格發表,彼此閱讀對方的作品,並給予意見。很多年輕寫作者不認為在個人部落格張貼文章,就等同於在媒體正式公開發表。「他們覺得部落格就是練筆場。我知道也有很多年輕寫手,只是將部落格視為『稿紙』,甚至是網路上的『隨身碟』罷了。對他們來說,把文字丟到個人部落格上,即使作品仍有缺陷,即使有其他人會看見,並非就等同傳統平面媒體所認知的公開發表。」

分眾的時代

在台灣大學任教,同時是第三屆溫世仁武俠小說獎決審之一的方瑜自謙完全不懂網路世界,但在年輕學生身上,的確看到寫作形式的轉變。電腦、網路和部落格,幾乎建立起「無紙化」的空間。

在溫世仁武俠小說的首獎爭議事件中,方瑜基於作者並非抄襲他人,而徵文辦法本身也有模糊之處,所以力保首獎資格。然而,她也認為日後平面媒體應該理出更清楚的態度。畢竟許多事蕭規曹隨,已不符合時代趨勢。「如果年輕人習慣在網路上寫日記,有一天,將日記內容改寫到作品中,又拿去投文學獎,這樣該如何去界定作品的原創性?又如何定義其私密與公開?」

她認為日後網路發表會成為主流,但她相信傳統平面媒體也不至於消失。「這是一個分眾的時代,只要保有其特色,有人需要,就還是有可能存在。」

針對網路和平面重複刊登的狀況,詩人陳謙指出,其實在著作權法上是沒有規定作者不能一稿多投的。「換句話說,平面媒體只能從培養『投稿者的習慣』開始,建立起一個良性的投稿文化。」也就是久而久之,讓習慣在部落格發表的作家和平面媒體達成共識,磨合出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狀態。

自我約束投稿順序

主編《聯副》多年、目前任教於台師大的陳義芝認為,投稿者對於網路和平面兩種管道的發表,心底應該有個先後順序,或說,一個倫理關係。他主張,應該是「有特定讀者的(報刊雜誌),先於非特定讀者(部落格);有守門機制的(平面媒體編輯審核),先於非守門機制(自行上傳文章)」,更簡單地說,倘若投稿的狀態,作者和媒體之間是有稿酬約定關係的,就應該顧及其有先行發表的權利。

而這樣的投稿觀念,只能希望作者自我約束。至於副刊或雜誌要如何處理部落格作者一稿兩投的狀況,他認為可以交由各媒體主事者自行決定。因為,這是主觀的定義問題──有些編輯介意首刊意義,有些則認為網路跟平面的讀者群不盡相同,或覺得好的作品值得多方刊登,讓更多人看見。

創作者應該抱持嚴謹態度

面對網路時代改變了寫作發表模式,與會者經討論,理出兩點想法:

關於副刊與雜誌,希冀日後作家投稿時,對於作品是否已經刊在個人部落格,能有善意告知的默契。同時在網路張貼文章時,也應該註明刊載報刊出處。而文學獎的徵文,主辦單位或應將徵文辦法訂得更嚴密,把可否接受網路(特別是個人部落格)發表的問題,事先明確規範。

最後,陳義芝表示,平面媒體要省思自己的獨特性為何,找出和網路共榮的方法,才能讓此文化生態延續。他也提醒寫作者,不能認為透過傳統平面媒體才算正式發表,而以為在網路上刊登就可允許粗糙,「無論透過紙本或網路發表,都應該抱著嚴謹的態度面對寫作。」

誠然,在思索網路與平面媒體的新倫理之際,作家們認真寫出好作品,讓讀者重拾閱讀樂趣,感覺文學價值,也許是更為根本的問題。

轉載自【2008/01/23 聯合報】@ http://udn.com/

[ 點閱次數:8573 ]

7 則回應

俊麟

轉載這篇,當作是我們之前討論的延伸.
木焱 [會員] 2008-01-24 @ 10:41
很多年輕寫作者不認為在個人部落格張貼文章,就等同於在媒體正式公開發表。「他們覺得部落格就是練筆場。我知道也有很多年輕寫手,只是將部落格視為『稿紙』,甚至是網路上的『隨身碟』罷了。對他們來說,把文字丟到個人部落格上,即使作品仍有缺陷,即使有其他人會看見,並非就等同傳統平面媒體所認知的公開發表。」

〉〉认同。把文章张贴在部落格,对我来说,是多一份Copy存档处,个人作品的集中站,个人家屋的附属品展示,不能等同于发表于文艺网站(如果有这个网站的话)。

不过,一般上,我放在家屋里的新诗,都是在报章刊物刊登过的。影评则例外,一般都仅仅在网络上发表。(因为有电影网站,已经养成在电影网站发表影评的习惯,也是报章一些影评版位存在许多设限,例如影评太长不适合,最好是针对影院刚上映影片等因素)
劉富良 [會員] 2008-01-24 @ 13:48
如果我是编辑,我不会因为考虑到部落格已发表而抽起文章(文学奖例外),对我来说,能够欣赏到好文章好作品,并且让它有机会“正式”放在平面“文坛”体系(思考:网络有所谓的文坛体系吗?)上发表,这才是最重要的。文本重要于其他。

这情形就好像,只要能找寻到好电影,不管是正版还是翻版影碟,我都会赶紧买下,心花怒放,终于找到好电影,这才最重要。

对那些“绝对”坚持只买正版的仁兄的批评,常常觉得好笑,所谓的保护智慧产权之说,某角度来说其实并没错,但是,版权的机制过程里,中间人抽了多少钱,才会使正版的价格卖得那么贵?(资本主义的体系运作向来有利于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在VCD风行之前,本地的“正版”录影带一般卖RM35左右,相等于吃5餐的钱。说是正版货,其实一些画面也不是很清,我还存着呢)
劉富良 [會員] 2008-01-24 @ 14:14
很值得深思的一個話題。

我自己的做法是會等到報章雜誌發表了才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上,不過有時也會發生寫好很久了貼在部落格也很久了才被人有興趣拿去用的情形。
林韋地 [會員] 2008-01-27 @ 12:06
不過我覺得很多報章雜誌根本就沒有資格在這個問題上抱怨什麼,很多大咖的作品都寫好兩百年了,不要說在網路上發表,還結集成册出成書了,他們還不是照轉載刊登連載得很開心。

根本就只有像我這種不是咖的咖才會需要思考這個問題嘛。今天如果我出一本書,銷量十萬本,那些報章雜誌求我給他們登都還來不及。

嘆,文壇啊。
林韋地 [會員] 2008-01-27 @ 12:23
很有趣的現象.
木焱 [會員] 2008-01-27 @ 22:29
網絡有限在於發表,作品出版了是發行吧
勇健 [會員] 2008-01-28 @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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