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绊倒边缘  ◎  周若鵬
Poems 10-12-03 08: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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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修捷

在我万能的想象王国 
猫影偶尔出现在历史的五脚基 
回味江湖伤心的隐喻 
我也曾经放牧时间 
在第一本书之前按键回转 
简写挽歌 
因时光无序

 

按:此乃抄袭之作,且不抄则已一抄十人,没有半个字是原创,以大力响应近日文坛鼎盛的抄袭风气。因为是恶意抄袭,因此我不能告诉你诗句其实都抄自作家书名,秉持等作家读者自己揭发的传统,然后打死不回应。

又:王修捷留言感叹可惜他还没出书,不能让我把他也写进去,我想这有何难,我就抄袭他的名字,现在作者是王修捷。

[ 點閱次數:5980 ]

24 comments

饶有意思。
Greatsmile [Visitor] · http://www.ifublog.com/greatsmile 10-12-03 @ 10:11
這些是書名串聯成詩句之作。

抄襲,其實很平常。
但也懂得學習其中的技巧,而不是盲目地跟從。

某位現為大器作家也曾經模仿中國名家 蘇童而書寫馬來西亞版的水鬼故事,但寫得好,自然受到尊重。可她沒繼續這樣地走他人的路,靠自己的文筆創造世界華文文學另一道風景線,確是很厲害的,所以可以模仿學習,但不可抄襲成慣。

我寫故我在,現在我創作的魔幻故事,靈感也從成英姝著作裡獲取的,但要寫出不一樣的,是考驗每一個寫手的功夫到不到家。

我也抄襲成英姝大膽假設和張貴興前輩的魔幻寫真的風格,刻意營造出黑色恐怖的氣氛。回頭想想,我到底是延續寫他們倆的小說番外篇,還是為自己而寫。這一點很重要。

很感嘆本地創作竟然也鬧抄襲風波。中國年輕作家copy Cat得很厲害,我自然以為這不會跟馬華文壇扯上關係,原來我們文壇也一樣面對這樣的問題。
德耀 [Visitor] 10-12-03 @ 22:52
真可惜我没有出书让你写进去啊@@
10-12-04 @ 00:59
那没有问题啊,容易,抄你了,你名垂千古了。
10-12-04 @ 04:10
德耀 ,我认同你的说法,但不尽认为那是抄袭,应该算是模仿。我想作者的出发点很重要,抄袭者是恶意欺瞒的。
10-12-04 @ 04:16
好像這抄句寫詩的,也有人做過了(好像是位香港作家,或許是湯禎兆)你不曉得所以不算抄罷?我自己曾抄葉誰的小說字句,寫成這類型的東西(不叫詩吧?)
10-12-04 @ 16:48
哈哈,威。
林韋地 [Member] 10-12-04 @ 19:02
那個作者:王修捷讓我笑到不行哈~
林韋地 [Member] 10-12-04 @ 19:03
庄若,韦地,我也没管它算什么东西,得啖笑之余,有人知道抄袭招人厌,就好了。
周若鵬 [Member] 10-12-05 @ 18:51
挖老~~强啊!!
10-12-06 @ 21:20
修捷这首诗写得真好,融合所有马华作家的风格,却又另辟途径,修捷加油!赞!

(以上评论抄袭自盲目的读者留言)
10-12-06 @ 22:17
這首是有人出版社的行銷詩?
嘉仁 [Member] 10-12-07 @ 09:40
其实(小小声)修捷这个真名也是抄袭自别人。所以大鸟抄袭一个抄袭别人名字的名字@@
10-12-07 @ 10:29
好啦別再消費不值得消費的東西了。
10-12-07 @ 12:29
推樓上。
抄襲是錯誤的行為,但智慧財產權是應該從小灌輸的觀念。
如果我們的教育還在鼓勵背書抄作文,文壇抄襲之風也來自有因。

揭發抄襲無可厚非,抄襲者也應該被譴責,但一直追打落水狗就未免太不厚道了。
yufeima [Member] 10-12-07 @ 23:22
百足之蟲,死而不僵。
一而再,再而三,正是因為世人皆厚道縱容之故。
10-12-08 @ 10:06
做人要有底線,過了底線,就成了文壇紅衛兵。
扛著正義或道德的旗桿,卻不懂哀矜勿喜的道理,
就是個人過於得意之故了。
yufeima [Member] 10-12-08 @ 12:43
樓主可以心懷社稷,為文抨擊抄襲之風,
也可投書各報社匡正人心,但非針對某個人追擊痛打。

壞事傳千里,即使不擺上檯面,底下也早已經人盡皆知。
又何必ㄧ而再,再而三的當街示眾呢?
yufeima [Member] 10-12-08 @ 13:06
嘉仁yufeima厚道,叫我惭愧。不过啊坏事会传千里,正因为有我这种人。我也不是刻意穷追猛打,触机而发尔,如果连抄袭者都惹人同情了,我也许太过,暂且收手。
10-12-08 @ 19:27
奇怪,我们只是重演抄袭的种种方式,也没提到什么见不得光的名字,怎么变成穷追猛打了?有人多心了吧。

我说若鹏啊(还是修捷?),以后发现任何人抄袭,不管是后辈还是前辈,千万千万不要揭发,要多多同情,多多学习,多多纵容,多多捧场(又赞!)。

如果不幸在评审文学奖时发现抄袭的作品,切记要争取首奖给他,表扬表扬,同情同情。

那些不抄袭的文人,写了大半辈子,都没人同情呢。
10-12-08 @ 21:15
若鵬誤解我的厚道,我說的是他已經不值得一提。
10-12-08 @ 23:22
莫非yufeima不知我們在說的是一個慣犯,而且遭人揭發還抄襲ing的慣犯?

實在不懂,見了文抄公,自己有何哀可矜?要哀也只有哀那個文抄公屢勸不聽吧了。不過話說回來,屢勸不聽的文抄公也不值得我們去哀他些甚麼了吧?

至於「勿喜」,也實在看不出來我們哪裡「喜」了,戲謔之中更多的只有「卿本佳人,奈何作賊」之恨吧了。

寬容是好事,但濫用寬容則成鄉願。

就是上一次、上上一次、再上上上一次,我們都像yufeima那樣寬容(我手頭上還有揭發同一人抄襲的證據,都沒發表出來的),結果讓他一犯再犯,這次再不遊街示眾,難保不會有下一次。

其實,遊街示眾又如何,還不是一樣你罵你的,我抄我的,一幅懶理樣?

其實已經是無藥可救的了,還拿出來講,就是想把他變成一個活樣版,希望不要再有人心存僥倖而已。
10-12-09 @ 07:50
yufeima也是善意。就好象你看到摩托车闯红灯被罗里撞到飞天落地翻滚遍体鳞伤血流满面奄奄一息,你开窗对他喊话:“你他妈的活该!"之后,还会有一点点同情,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只是我的比较少。

我刚意识到,单看本文读者不知道什么事。
相关链接:抄袭狂http://www.got1mag.com/blogs/ruopeng.php/2010/11/28/-1273
10-12-09 @ 10:42
也許你們是對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但我始終覺得,揭發一個人的罪行一次就夠了,
我是婦人之仁吧。
yufeima [Member] 10-12-09 @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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