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鵬部落

周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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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魔术  ◎  周若鵬
Prose 11-08-17 13: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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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术不见了!”弟弟若涛来电,我一怔,不知如何反应,像忽闻久违的朋友骤逝,该难过吗?如果他多年未在生活中泛起半点涟漪,离开,就如点水飞去的蜻蜓。但魔术并非久违的朋友,他一直守在身旁,我把他从小养大,名字也是我取的 -- 只是我许久许久没有和他好好相处,而且是有意识的拒绝相处。

魔术会来到我们家,是爸爸的意思。他口头上说希望有狗帮我看门,我倒觉得是他自己喜欢养狗,知道我会嫌麻烦,便找个让我难以拒绝的理由。当时爸和我住在两对面,既然狗要保护我,就该住在我家。我的确嫌麻烦,但这可是他老人家的意思,反正我也喜欢狗,从小就和狗一起长大。

我接触的第一只狗儿是伯恩山犬,那时我两岁左右,已经记不起来了,听父母说气候不对导致牠性情暴戾,不久就送走了。我对狗的记忆是从“英雄”开始的。英雄与我同龄,和魔术一样是狼犬,甚通人性。比如有一次他无意间推开门廊未上拴的小门,小朋友们兴高采烈的叫道:“狗狗会开门!”英雄看大伙高兴,竟然再推一下,大家鼓掌,他又再表演。还有一回我被妈妈责骂,躲到屋外一角哭泣,英雄轻轻靠近舔舔我的手背,静静陪在身边。后来我们饲养了过动的狗儿“班比”,常常横冲直撞,我们兄弟俩个子矮小,特别害怕。每当班比冲过来,英雄会用身体阻挡,咬着他的脖子制伏在地上,英雄果然英雄。英雄在我十二岁时病逝,我对他最后的记忆是某日放学回来,见他趴卧昂首、双目通红,那时他已病了好些时日。翌日放学,就再没看见英雄,妈妈说他病死了。回想起来,前一天还看他精神抖擞,也许是父母和兽医决定让英雄安乐死吧,只是无法向年幼的我解释。

其实对英雄真正的最后记忆,是在他死后,那时我已上初中。某个大白天我如常在书房做功课,窗外似有黑影一闪,我猛地抬头,仿佛看见一只狼犬纵身跳开。我认定是英雄回来探望了,却又因为天国的规矩不能让我瞧见,所以在我抬头之际匆匆躲开。我为此事写了一篇《忆亡犬》,参加校内的散文比赛得奖。

英雄走后,家里又饲养了品种不明的“幸运”和“美丽”,是兄妹。美丽活泼吵闹,幸运则相反,有点呆。一天我们突然发现兄妹俩联手制伏一只矮小的棕色狗儿,也不知道他是怎么闯入庭院的。那狗儿样子精灵,身型近似腊肠犬,我们一看就喜欢,便收养起来,我为他取名“精明”。幸运和美丽很快就知道主人特别关照精明,再没有欺负他。精明也很通人性,和我很要好,常常一起玩耍。门廊内本来是狗儿禁区,但他个子小,可以钻过栏杆的空隙,我们看着他可爱,也没有制止。我坐在地上陪他玩时,他喜欢钻到手臂底下让我搭着他的肩。我家出入都得用钥匙,久而久之精明一听到钥匙当啷当啷的声音,就会守在门口。

数年后某日,精明不知怎么从后门钻了出去,滑落屋后的大水沟。那里野狗群居,各路野狗以为精明抢地盘,一瞬间群起攻之,还好园丁发现,拿着锄头冲下去把野狗赶走,救了精明。精明全身打颤,我察看他的伤势时不小心碰到后腿的伤口,他回头就咬,我及时把手抽开,他看清是我了,才让我为他涂药。这是精明做的第一件蠢事。多月后的某个清晨,精明在大门打开时冲了出去,被车子撞死了。这些年来同样的大门开关无数次,他从未越界,也许他终究怀念流浪的自由。这是精明做的第二件蠢事,也是最后一件。我睡醒时妈妈告诉我精明的死讯,我在她怀里痛哭。

美丽后来被贼毒死,幸运很幸运,逃过一劫,大概是呆呆的没有威胁到贼人吧。我不记得是精明拿幸运当榜样还是幸运模仿精明,有一次大门打开时幸运逃了出去,我眼睁睁看着巴士撞上他,他跌进车底在轮子间滚了几圈,从车尾窜了出来,飞似的跑回屋内,从此再也不敢出门。他看来分毫无损,多年后看兽医时才发现头骨歪了些。幸运是老死的,真幸运。

以后好久都没再养狗。我们从独立洋房搬到半独立式,为的是地方小容易打理。爸爸本想建大房子,让我们兄弟俩成家后也同住。地买了,蓝图画了,连模型也做好了,扰攘年余,他转念又想孩子未必要和爸妈住在一起,况且将来两老要打理这航空母舰般大的房子,那是无休止的恶梦。楼上要呼唤楼下,大概没扩音器不行。他毅然放弃了经营了整年的计划,改住小房子。我本来不喜欢爸爸经常改变主意,让人无所适从,他说:“发现不对或有更好的安排,那就改呀,难道看到墙壁了还硬把头撞上去吗?”我在多年后才体会如此浅显的道理,有的人就是为执着而执着,听说某友的父亲坚持盖他梦想中的航空母舰,劳民伤财之余,为了内外设计以及将来生活的安排,和妻儿媳妇争闹无休。竣工后才发现真的是把航空母舰建在陆地上了,实在用不着,遂又为“我早就说过”等言论再吵一通。

爸妈千挑万选找到了喜欢的房子,坐落公园旁,热闹的八打灵市中难得的清幽。屋主不卖,爸爸急了,愿意付比市价高的价钱。高多少呢?我本来没过问,八个年头过去我着手售卖这房子时,市价比当年的买价还低,我笑说当时是另类“逼迁”了。

我和慧仪拍拖后,爸爸贷款给我买下对面的排屋,间接敲定了婚期,喜孜孜的等待着。婚后我迁入新居,虽近在对面,老家还是少了一把声音,弟弟又不多话,也许爸爸觉得无聊了。当年他主掌报馆日日冲锋,退休后的清闲日子也并非不享受,但总该有些事情寄托吧,于是想到了养狗。我是这样推想的。

“你家里人少,应该养狗看门才好。”爸爸说。

我和慧仪假装拒绝:“养狗麻烦,况且我们不是装了防盗系统了吗?”

“那不一样,有狗贼会比较怕。”

我总是拿我爸没法子,答应他的那个星期,他说就领着大家到士拉央的狗主家去挑选小狗。魔术小时候是全黑的,只有半只手臂大小,在众狼犬中最亲近人,爸爸就相中了他。爸和狗主讲价,狗主分毫不减,爸也不坚持,就把魔术买回去。那是我第一次见识狗儿的证书,祖宗三代都有记录,比人的报生纸还清楚,血统纯正。既然是我的狗儿,名字便由我来取,当时我初学魔术,就干脆唤他“魔术”,把犬业协会的手续办好,报上新名字,还得向市议会申请执照,以免被捕犬队当野狗捉走。

当晚魔术住在新添的笼子,成夜呜咽,想来不习惯受困,只好放任他在客厅行走,新笼子就只用了那么半次。我家向来把狗养在户外,次日魔术就在庭院活动了,爸爸来探望,喜欢得很。看着魔术,我对慧仪说:“或许爸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安全才叫养狗,毕竟魔术生活在我们家呀。”

一星期后,爸爸语重心长的说:“魔术好像吵到你们的邻居了。”

“哦,是吗?怎么没听说?”

“他们当然不好意思当面说。而且,你家院子小,魔术长大了会需要更多空间。”

“可是,他现在还小。”

“趁他还小,让他适应单一环境就好,半途转换环境,他反而适应不来。”

“那怎么办?”我们装出一副六神无主的样子。

爸爸摇摇头说:“只好养在我家了。”

“可是,我们需要魔术看门啊。”

“小狗能看什么门。况且,你们装了防盗系统啦!”

魔术从此就住在爸爸家了,不过他始终是我的魔术,我到宠物店买让他磨牙的玩具,到书店搜罗关于饲养狗儿的书籍。虽说我们养狗多年,可是从未正式学过如何训练狗儿。原来狗儿在其地盘内必须要有首领,而这首领不一定就是主人,如果主人威严不足,狗儿会自认首领,把“主人”当成“马仔”,从此后患无穷。爸爸才不理会这些烦人的理论,嘱我处理。魔术长得很快,三个月左右吧,就渐渐没了小狗的可爱模样,很后悔没为他多拍几张照片留念。最早的训练是这样的,我每天用半小时和魔术坐在院子一隅,他要站起来,我就把他压下去,久而久之,他就把能限制他行动的人当作首领。

接下来魔术就得上最重要的一课:“来”。不管他在干什么闯什么祸,只要他能听懂“来”,就可及时制止。训练狗和训练人差不多,不外乎赏罚,只不过人有时要权有时要脸有时要钱,狗就只吃狗粮,有时摸摸头就很高兴了。懂得“来”了,我还教会魔术坐、趴、等、装死、翻滚等等。魔术很聪明,尤其让我骄傲的是他学会“等”,大盘狗粮放在面前,主人不点头他不会吃。这殊为不易,动物依随本能,饿了就该吃,能听话克制食欲,那是超越动物的界限了。

印第安人传说很久以前动物和人类平等,后来天神决定区分他们,大地裂开,一边是人类,另一边是动物。裂缝越开越宽,在几乎不可逾越的刹那,狗跳了过来,选择和人类站在一起,成为人类最好的朋友。狗是始终如一的忠诚,我们任何时候回家,魔术总是兴高采烈的摇尾相迎,任何时候和他玩耍,没有不尽情奉陪的。

魔术住在爸爸家,和爸相处的时间始终比我多,于是他接手训练魔术,十分享受其成果。魔术在爸爸的调教下学会了“三连跳”,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狗总是本能的做最简单直接、最不费力的事,要到某个目的地,循直线走去就是了,要怎样才能让他跳呢?在学会三连跳之前,要先学会基本的“跳”,爸爸拿着大呼啦圈,命令魔术跳过去。魔术如果会思考,当时的潜台词一定是:“干嘛?从旁边走过去不就对了吗?”一般情况下狗的确没有跳的理由,可爸爸就是坚持,也不记得耗了几天,魔术终于弄懂了爸爸的意思,跳过呼啦圈,爸爸高兴极了。

能跳一次,大概就能连跳几次吧?爸爸在庭院搭起三个横杆当作障碍,命令魔术在一端等着,自己走到另一端,对魔术命令道:“跳跳跳”。魔术绕过横杆信步而来,爸爸把他牵回原位,再试一次。这回,魔术从横杆底下钻过来。爸爸很快就想到了怎样和魔术沟通,他把魔术牵回起点,和他一起跑,到了横杆前手一提喝一声“跳”,魔术立刻就学懂了。真是言教不如身教,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爸爸几乎每天都和魔术跑步,我不时也和魔术到公园玩。魔术喜欢玩球,尤其是捏下去会发声的小球,他可以不停的咬,挤掉了里头的哨子还不甘休。他会把抛出去的球衔回来,却不肯归还,径自趴到一旁享受咬嚼的乐趣。带魔术出门最怕遇见猫,那大概是唯一能让他抓狂的事,四十公斤的大狼犬发足追猫,你得使尽全身的力气才站得住。话说魔术童年只有猫般大小时,有一天散步遇见野猫。野猫对他丝毫无惧,作势攻击,吓得小魔术转身就逃,还得让主人出手帮他赶猫,狗的尊严荡然,和猫的梁子就这样结下了。他们的恩怨常常让我们头痛,野猫最喜欢在墙头斯斯然走猫步,惹得魔术狂吠不休,照理说猫应该闻声而遁才是,但他们赖在墙头,似乎有意戏弄无法攀墙的魔术,最后还是要劳动我们拿扫帚赶猫,这梁子又结得更深了。

可是魔术除了对猫凶悍,对所有人都友善得不得了,无论是来派报的、修水管的、装修的、老朋友、新朋友、找错地方的陌生人,一律亲切待之。魔术巨大的体型还能唬一唬人,稍加相处就发现他一点防范之心也没有。如果他是一只玩具犬也就算了,作为守门者就让人啼笑皆非。

装修工头阿成的样子浓眉大眼凶神恶煞,而其实为人温和。一天爸爸对阿成说:“帮个忙。”

“什么地方要修补呀,周先生?”阿成问。

爸爸顽皮的笑笑:“不是,帮忙打我。”

“什么?”阿成傻了眼。

“对,你在门口假装和我拉扯,作状要打我,记得样子凶狠一点,我想看看我的狗有什么反应。”

阿成答应合演一场戏,当作客户服务吧。后来爸爸得意的告诉我们,魔术看见他惊恐拉扯的样子,咬牙切齿了,这下证明了魔术还是懂得护主。他们怕魔术当真攻击阿成,立刻转笑脸拍肩膀, 魔术大概多少被弄糊涂了。

其实魔术友善并非坏事。我的大儿子兹行一岁以后,才敢让他靠近魔术,当时我们紧张兮兮的守护,怕魔术不喜欢小孩,但更怕魔术太喜欢小孩,他只要分寸稍失碰撞一下,兹行恐怕就要飞起来。魔术一贯温柔亲切的闻闻舔舔,大家就放心了。

对魔术的测试还有一次,爸爸带他到公园,抛球让他追去,自己躲到树后偷看他找不到主人慌张的样子,待看清楚魔术果真在意主人,才出来呼唤他,让他扑到怀里。魔术当真是家里一分子了,客人造访,十之八九会惊叹:“好大!”我们会暗自骄傲,然后吩咐魔术让开,免得吓着了客人。一回爸爸的朋友看魔术体型健硕个性沉稳,认为品种优良,建议带他去配种,酬金还不错,爸爸几乎就要答应。

“魔术算不算‘做鸭’?”妈妈这样问起。

“我们是不是就成了‘龟公’?”若涛很逻辑的跟进。

“还是推家庭成员下海的‘龟公’。”我进一步推想。

本来是说笑,但爸爸好像挺在意,次日就回拒了。魔术一直都是“处男”,所幸他始终自律,每次到公园遇见其他狗儿时,没有发生什么让我们尴尬的事情。

这公园的土壤种满回忆,我们在这里和魔术奔跑过、玩耍过,树叶还呼吸着当年的笑闹声。有一年的体检,我的胆固醇指数难得下降,爸爸说这都是魔术的功劳,让我们的运动量增加,收养他是对的,我也乐于附和。不记得是否就那一年,爸爸没做体检,到次年,发现癌细胞已经扩散。

看过了专科医生,爸爸问家庭医生的意见,他略带笑意:“那我还可以抽烟吗?”

医生皱眉,反问:“什么?还抽烟?”

“减少成一天一支,可以吧?”爸爸半开玩笑的说。

“你这病抽烟是主因,就不要抽了啦!”医生没好气。

“好好好,不抽了。”爸爸还是笑笑。我觉得爸爸不是单纯的开玩笑,而是不甘愿承认自己多年的习惯造成生病,祖母不也是烟瘾奇重,邓小平不也是,都是年过八旬老死的,况且他近年来已逐渐减少了。

爸爸半点时间不浪费,他从书店和网路收罗癌症的资料,很快就决定谢绝亲友的偏方,专注于医生制定的疗程。我们兄弟俩轮流送他到医院接受化疗,他总是没要我们陪,过后才接他回家。“没什么”他说,更辛苦的是化疗后的副作用,虽然新药已不会使人呕吐,还是常让他抽嗝不止。头发开始脱落时,爸爸才没耐性等待一些必然的结果,索性剪了个光头。

“光头了魔术还认得我吗?”“当然认得。”明知爸爸开玩笑,我还是回答。他生病期间,已没气力和魔术玩耍了,因为抵抗力减弱,医生告诫爸爸减少外出,当然也不要接近狗只。

化疗效果甚好,癌细胞受控制,下一步是在新加坡动手术切除部分病变的肺叶,也顺利完成,肺癌算是治好了。多月来重重阴霾,我们层层拨开,终于见到曙光。爸爸回到家中休养,精神尚好,但身体十分虚弱,因为肺叶部分切除,加上手术失血供氧不足,连走路也不能,只能躺着,复原需时。既然缺血缺氧,爸问医生输血可否,医生答应让若涛输血,可是效果有限,爸爸还是大部分时间躺着。那时,魔术已经多月没和爸爸外出了,他知道爸爸就在屋里,可是怎能明白生病这回事呢?狗儿不会控诉,始终静静在门边守着。

有一天突然接到妈妈的电话,说爸爸连躺着也呼吸困难。我赶回家载爸爸去医院,他起初还拒绝,在我们坚持下才答应,当时他寸步难行了还不让我们扶,但那也不是不可理喻,因为爸爸本来生龙活虎,骤然得病,经过多月煎熬原以为康复了,却又得修养多时,这下子又发生呼吸困难的毛病,怎不气恼?

在车上,爸爸吩咐:“不要开太快!”这是爸爸对我说的最后第二句话。

到了医院,医生为爸爸戴上氧气罩,顿时舒服了许多,对我们说:“和刚才比起来,感觉像天堂,你们先回去吧。”这是爸爸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最不该听话的一次。当晚情况有变,爸爸的呼吸能力下降,医生得到他的同意,让他昏迷接上呼吸机。待通知我们到了医院,他已在昏迷状态,无法再对话。

医生说爸爸的肺部有细菌感染,要在呼吸机的帮助下待机能恢复。下来的日子我们只能盯着仪器显示血液中的含氧量,始终不见起色。他久卧床上,医生嘱我们帮他按摩手脚,我才意识到少年以后甚少握过这双牵着我成长的手,现在握着爸爸还知道吗。后来,我们连气功也姑且一试。最后,接到医院的电话,要我们准备。

准备什么?有的事情是不可能准备的。我可以一星期前告诉你,一年前告诉你,十年前告诉你,五十年前告诉你,到了那个关头,你依然要崩溃,而且你必须崩溃,不然你怀抱着那么多的悲痛,刹那间灵魂就会如内爆的星球般消失,徒留永恒的黑洞。

当晚,我不顾反对,硬把兹行带到深切治疗室,爸爸似乎使尽仅余的气力,稍微张开眼睛半分,看了兹行一眼。我越来越得承认,我心目中的巨人不会再站起来,三十多年来我生命中的船长,终于要扬帆独航到天际那不容回航的国度,留给我指南针和共同画下的海图。而我下来的旅程,是航在自己的泪海上的。

从盖上一方白布到撒下一撮泥土,中间的事情我记忆模糊。我不记得是怎么告诉魔术爸爸过世的事,在心里头说的吗,还是说出口了?魔术没有反常的表现,我相信他心里是知道的,狗儿有狗儿的哀悼方式,就是静静的守着。

收拾爸爸的遗物时找到一个从来没用过的烟灰缸,是我小时候送他的生日礼物,中间画着可爱的卡通,写着“戒烟”。我常想如果当时我不断唠叨,他会不会就戒烟了呢?我并没有唠叨,我原以为爸爸当然有自己的想法,儿子不能动摇什么。可是现在我知道,如果当年我坚持,爸爸很可能会听,因为现在我自己也当父亲了,儿子要我长命百岁,怎会不听?如果啊当年我坚持,可那是回不去了的如果,回不去了的当年,我却对因果有了更深的体悟。我开始做运动,克制饮食,我在心底答应爸爸要照顾好家人,那就必须照顾好自己。从此我得扛起许多新的责任,从前事无大小都可以请教爸爸,现在得自己决定、自己承担,再不能推卸说是爸爸的意思。有一晚,我梦见爸爸,就那么一次,他对我微笑,转身就走。

若涛上班时妈妈在家独处,太孤单了,爸爸刚走,我们不放心。于是我建议搬家,找一间稍大的房子,让妈妈、若涛和我一家同住。孩子每天玩闹,妈妈就不会觉得寂寞。我们找到适合的新居,可是新社区没有围篱,不许公开养狗。我们把魔术养在地下室外的空地,对一只狼犬来说空间嫌小,跨不到十步就踏遍了,能补偿的只有不时带他跑步,可是附近没有公园,也不能放任他奔跑。

生活中的杂事渐渐侵蚀了我的时间,下班后要陪儿子,实在不想和魔术玩得脏兮兮的,照顾魔术的担子落到若涛肩上。后来次子兹乐诞生,我更是冷落魔术。有一段日子,我的书房设在地下室,儿子也常在那里和我一起玩电脑游戏。魔术就靠在落地玻璃窗外,安静的陪着我们,我偶尔望望魔术,一种亏欠的感觉淹没心头,在排山倒海的记忆来袭前,我关灯上楼,让魔术暂时消失。而身为魔术师,岂不知道消失的物事,从来只是被隐藏起来罢了?

也不是没想过把魔术送人,可是他是一头老狗了,没谁要收养,况且我们始终觉得有照顾他终老的义务。直到三年后一天,大荒电影公司进贼,遂有人萌生养狗的念头。大荒办公室是一栋单层住屋,庭院宽广,若涛和大荒同人相熟,于是献议让魔术迁居大荒。这本来一举多得,魔术重得宽阔的空间,大荒有狗看门,而我们也不觉得把魔术送走了,感觉上还在自己的地方。
显然,魔术的感觉和我们不一样。

“魔术不见了!”大约一周后,突然接到若涛来电。后来听见这消息的朋友总会问:“怎么不见的?”这问题我没问起,魔术是自己走了,至于在什么时间从什么洞口,不重要了。邻居告知最后看见魔术的时间,我们开始搜索,循地图走遍附近每条街每个公园。我总期盼在下个转角会看到黑影一晃,像当年看到窗外的英雄般,就找到了闲逛的魔术,而那隐约的恐惧始终挥之不去,生怕在下个转角看到的竟是当年的精明。魔术自小被养着,除了狗粮什么都没吃过,没有在城市求生的经验。我们猜想,魔术会不会想念老家了?回到那最初的公园找了几遍都徒劳。我们联络宠物协会、市议会、发传单、发电邮、上部落格、上网站、上论坛、上面子书,始终没有消息。
魔术,仿佛魔术般的消失了。

魔术原来是一道魔法屏障,一直为我遮挡着那些深埋在地下室的情绪。魔术终于老了、累了,魔法用尽后,他选择消失。英雄病死,美丽被贼人毒死,精明遇到车祸,幸运老死,都是一路走来,而魔术,是我放弃了他,选择在自己生活的分秒中追逐,最终他也放弃了我。那第一时间守在门口迎你回来、任何时候都只因为你存在而快乐的狗儿,那全世界最忠诚的朋友,你能想象被全世界最忠诚的人背弃的感觉吗?那是因为我有多么的不堪啊!

“狗能上天堂吗?”一部电影中的老人牵着老狗,怯怯的问神父。

“不能,狗没有灵魂。”神父歉意的说。

老人失声痛哭。

忽然我是那个老人。爸爸离开,魔术离开,我紧系着他们的心被撕下两瓣血肉,痛醒了我的无知。爸爸让我更珍惜时间,而这狂热的追逐啊,让我选择忽略魔术,满心以为自己权衡轻重,终究能心安理得。然而已扛上的责任岂是说放手就能消失呢?魔术是家中一员,陪伴退休的爸爸和我们度过快乐的时光,我却没有让他在有限的余生安然度过。

张永修问,会不会是一种告别?有的宠物自知大限将至,会自行出走不让主人看见。我想不是,魔术健康很好,却让我联想离开是否最终极的忠诚?他主动使我无暇承担的责任消失,然后以那必然的愧疚告诫我,我再承受不了身边的人受伤或离开。晚上,我凝视熟睡的妻儿久久。消失的魔术,想让我的世界亮起来。

我还在等待魔术的消息。如果等不到,只祈望有一天,再让我梦见爸爸在最初的公园。他依然微笑着,也许看见我了,也许没有,他往那遥远的天际抛出一粒发光的金球,然后和魔术一起追飞而去。

后记:整整一个月后,大荒的同事在附近遇到邻人遛狗,狗儿十分眼熟,一问之下,恰好是在一个月前收养的。当时夜深,他在雷雨中遇见仓皇无助的魔术,他把车门打开,魔术毫不犹豫跳上车。他给魔术取了新名字,后来魔术听见“魔术”也不会回应了。本来安排要把魔术归还大荒,可是魔术在邻人家快乐,他们也十分疼爱魔术,因此打算让魔术长住在那里。几天后,我正盘算着何时探望魔术,若涛忽然来电:魔术死了。前一天好端端的,次日一早就不动了。我再看到魔术时,他看不到我了,当时宠物协会的工作人员把遗体从冰柜取出,新旧主人一同在雨中撑着伞,看着魔术下葬。
魔术魔术般的消失了,而所谓消失,从来只是被隐藏起来罢了。

(星洲日報/文藝春秋‧周若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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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若鵬文學筆談  ◎  周若鵬
Prose 11-08-10 22: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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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文學愛好是如何起步的?有哪一些人,或者哪一些作品,影響了你而踏入文學天地?

我的家族从事报业,也许自小就比别人更常接触文字。我的第一首诗写于初中二,对象是心仪的女同学,可惜没有保存。她拒绝了我,我借写作抒情,当时傅承得老师在中华执教,多年来谆谆善诱,从此我就再没有停笔。

將個人的創作歷程進行分期,你會怎樣去劃分?你目前正好處在怎麼樣的一個階段?

中学时期是启蒙,大学期间来回美国马来西亚,在文化冲击下写了好些愤世不平之作。年近三十觉得自己的写作方式在重复,曾经尝试不同的风格,突破与否我说不上来,那得由读者和文学评论者去批评,反正三十之后我就不管了,随兴而写。有人说我懒惰,应该精益求精,可是我写了二十年,已不把写作当成需要求进的技艺,而是生活的一部分。就像吃饭,你不会特别去想下一顿饭要怎个吃法才叫精彩,如果你欣赏我的吃相,我会很高兴,如果你觉得我吃相难看,那么你过几年再来,可能到时我学会了什么新的礼仪。创作人当然喜欢读者注意,但是我不会为了你而学用鼻子吃饭。

請敘述個人作品誕生的歷程。從靈感產生之初到完整原型,究竟是一氣呵成,還是反覆推敲而完成?

除了偶得的短诗,我的作品几乎都是反复推敲而成。创作动机是有话要说,灵感指引写作的大概方向,不过灵感通常不是天降的,比较像地下水,需要一尺一尺的挖掘。找到水源了,引水又是一番功夫,那是指让诗句成型的过程。我天分有限,一气呵成的多是洪水,留下的唯有满目苍痍,惨不忍睹。

從詩人的角度來評論,現代詩需要怎麼樣的讀者?具備一定文學涵養的讀者,才能讀懂一首詩嗎?而你又會如何讓詩作引起讀者的興趣?

现代诗需要文学涵养“不深”的读者。我说个相关的例子:我看完共享空间舞团呈现的现代舞剧《大马薪传》,走出大门时看见两个中年大叔在抽烟。大叔甲吐一口烟,脸上没有表情,用广东话问:“好睇冇?”大叔乙也吐了口烟,微微点头,大叔甲始流露赞叹之情:“系咯,估唔到咁好睇!”

并非所有的诗作都晦涩艰深,没有中文系博士学历读不懂,可是诗总给人难懂的印象,让人避而远之。你要先把读者牵入门,然后把门锁起来,再展现诗的魅力感动他们。这就是前几年我们办《动地吟》诗曲朗唱的用意,让诗歌立体,走入人群。在阅览净盟事件的博文时,有一位参与者在街头想起我们表演过的诗作,让我十分欣慰和感动。

为什么需要更多的读者呢?因为要让价值增长。一首诗写成,收在抽屉,它的价值只在于满足了作者的创作欲望。当第一个读者读了,他也许喜欢,也许若有所悟,这首诗就多活了一次。一千人读了,诗就活了一千次。诗的创作过程不过一次,而读者越多,它活得越精彩,丰富更多人的生活,更有价值。

除了詩之外,你也嘗試創作其他類型的文體,在多年以後,你是否會被昔日的創作再次感動,又或者,目前的生活與心境驗證了當年創作裏的預言?請舉例分享。

多年前的旧作不容易感动自己,也许是好事,因为现在理应比以前进步,鉴赏标准提升,就不觉得旧作怎么样。偶尔还是有些旧作会让我暗呼:“妈的,写得实在好!是我写的吗?”这些作品大概就算“还不错”。

当年的作品都写当年的事况,缺前瞻性,和现在的生活没什么相干。读旧作的感觉,比较像翻看旧日记。

在通訊發達的年代,部落格、微博、推特、社交網站等漸漸成為發表創作的重要平臺,而且成名迅速。你怎麼看待這一現象?

这些真的是发表创作的重要平台吗?那要看你怎么定义“重要”。这些平台上杂音太多,发表是一回事,到底有多少人看到呢?成名迅速的多是通俗煽情的事,很快又沉寂下来,不足为道。这些平台很方便,在这个年代不可不用,因为网上找不到你表示你不存在,从这角度来看,可以说网路重要,但我还是觉得在文艺刊物发表比较有意义,一来经过筛选,二来读者较多。

馬華文壇漸漸多了許多年輕作家,他們也嚐試在各個平台發表文學創作甚至出書,你認為馬華文壇在吸引及栽培新人方面,仍需再多做些怎麼樣的工作?

我只能以个人经验发表浅见。当年推动我创作的重要动力,是源于老师引导和同辈交流。前辈愿意拨时间提点,对有心精进的新人是很大的鼓励,现在网路发达,这工作也比以前更容易。

馬華文壇主要都是業餘作家,業餘作家由於有工作纏身,所以寫不出優秀的作品」你怎樣看待這種思維?為甚麼?

马华的业余作家一直在多项国际文学奖有杰出表现,像许裕全得过时报文学新诗首奖、曾翎龙得台湾宗教文学新诗奖三奖等,不胜枚举。说业余作家写不出好作品,那只是不合时宜的刻板印象罢了。

請談談,有哪一位作家,有哪一些事(或者對文學的熱忱)令你深為感動?

我的老师傅承得。他数十年来为文学发展不遗余力,除了写作、出书,还栽培后进,后来开书行、出版社,不间断的办各类文学活动,那份魄力我自愧不如。他荣获第十一届马华文学奖,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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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牙  ◎  周若鵬
Prose 11-07-29 15: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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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兹行在学校食堂吃油条,他说:“今天油条比较硬呢!”两只小手抓紧下端,门牙扣紧另一端用力撕扯,仍旧吃得津津有味。我喝着美禄,笑咪咪的欣赏他的吃相,小孩即便做最简单的事情,也总有摄人的魅力,轻易就让人高兴起来。我瞄了手机一眼,确认还没到上班时间,忽然听兹行惊呼一声,瞪大眼睛看着桌上一颗小小的门牙。

我有点怕血,还好只流了一点点。“张开嘴巴让我看一下。”兹行的恒齿已经长一半了,可是这颗乳牙挡路,新的门牙只能往内长。恒齿初长时曾经带他看牙医,他说什么也不肯拔,也难怪,对很多小孩甚至大人来说,牙医和妖怪差不多。牙医说不要紧,乳牙自然会掉,恒齿长得不整齐,以后再用牙套调整。男生嘛,我不太在意,我自己牙齿也参差,依旧是万人迷,儿子天生比我帅,牙齿逊一点可以少电死几个女生,也算功德。

就算乳牙会自行掉落,兹行以后还是可能需要拔牙,为了使他不害怕,太太和我逛遍书局找来生动的图书,为他讲解牙齿:人类有两副牙齿,乳牙掉落就表示要换恒牙了,表示你长大,可以做更多事情了。兹行属猴,猴子也一样,乳牙换恒牙,就从小猴子变大猴子了。老鼠就不一样了,它的牙齿会一直增长,所以得不时磨牙把牙齿修短。鲨鱼那些吓人的牙齿厉害,掉了会再长,不象我们只有两副。要不要现在就去拔掉那颗门牙,让自己长大一点?不要,兹行说。

“没事没事,迟早要掉的,继续吃油条吧!”我故作轻松,让兹行放心。我用纸巾把乳牙擦干净包起来,还是害怕遗失,又找来纸巾珍而重之的再包一层,收入钱包。这是第二颗掉落的门牙,第一颗已经锁在保险箱里了,牙医预示门牙将掉后太太和我就天天留意,某天早餐,门牙毫无预警的带着血色落在桌上。兹行第一次掉牙齿,神色慌张,我们第一次看儿子掉牙齿,神色慌张,而且是双倍慌张,因为是两个人一起慌张,再加上兹行的慌张,恐怕慌张就要倍数增长,歇斯底里去了。还好太太反应快,立刻展开笑容,仿佛孩子刚考了一百分般的祝贺:“啊!乳牙终于掉了,多好,不必让牙医拔。”

听到这番话,尤其不必见牙医,兹行宽心大半。“打开嘴巴让我看看,会痛吗?”兹行说不痛,太太稍加检视,只流了一点血,恒齿已经长逾半了,掉了乳牙完全不妨碍那一餐。我们直觉的把那第一颗掉落的乳牙珍藏起来,至于为什么,一时说不上来,第一次发生的变化总有纪念的价值。回头想想,我爸妈并没有把我的乳牙留下来,可是如果有,我看着幼时的二十颗小牙齿,是不是有点怪恶心的?我们收集了兹行的乳牙,难道每个月拿出来欣赏吗?还是待兹行十来岁时恒牙长齐,不时拿出来展示让他恶心?这些念头闪过,都阻止不了我们把乳牙锁入保险箱。

这些小小的牙齿,嚼过我们一口一口的喂食。有一段时日,小兹行异常挑食,不爱吃的食物无论如何都不屈服,让我们头痛不已,生怕他饿着,却又不知道他愿意吃什么东西,只好什么都试试看。比如比萨他吃,可是唯独吃意大利香肠比萨,其他口味都不行。比萨上有乳酪,以为他能接受,可是所有乳制品他都不要。他不吃的,只好我们清场,自己胖了好几公斤。后来,SS2的一位中医开了道神奇的开胃药方,兹行服了以后,渐渐不再挑食,从此越来越喜欢吃,我们才觉得自己好命了些。

小孩的乳牙脱落,是不是有点像毛毛虫破茧,兹行在快速的蜕变成长,他很快的就不再是婴孩,很快就不再是小孩,很快就不再是少年,有一天他不会再要我们牵着他的手。坚固的乳牙是回忆的结晶,十岁前的童年结结实实的,在他向前奔驰的时候,我们还能握在手心。所以,得把第二颗门牙收好,还有以后的第三第四第五颗...当然也少不了兹行的弟弟兹乐的牙齿。

然而每一颗牙齿掉落,难免让人黯然,因为我们的岁月也随之凋零。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我半开玩笑说兹行三十岁以前都算是我的“小孩”,如此算计他大概六十岁才成年,我也就近百岁了。届时,我就能放轻松了吗?必然还有新的事情劳心,长大的兹行必然有自己一套,不会听两老的。郁闷的时候,就把当年的乳牙掏出来,和太太一起细数。

到哪一年,我自己的恒齿也会逐一脱落吧,谁会把它收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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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裤  ◎  周若鵬
Prose 11-07-20 1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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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长裤吊在衣橱外面好久了。它深蓝色,表面油亮亮的,比起十年前初订制时,似乎光泽未减。朋友都说亮面的裤子太土气,可是它质地好,穿起来舒服,好好一条裤子,实在没有丢弃的理由。我的腰围从35寸膨胀到42吧,裤子也魔术般的生长,半点不挤,也不明白为什么,也许当年的裁缝是魔术师。可是年复一年的穿,偶尔脱线、破裂,在所难免,就得劳烦太太缝缝补补。我告诉她裤子有毛病,就挂在衣橱外面显眼的地方,让她看到就想起。

我说裤子有毛病,却没说明是破了还是脱线,是有原因的。当时跟太太说的时候,曾经清楚说明,可是现在我却想不起来,因为这裤子挂在那儿很久了,至于有多久,我也不确定。太太每天都会靠近裤子几次,第一次是清晨六点,摸黑打开衣橱,凭着触觉收拾两个儿子的校服。摸黑,是为了避免亮灯把孩子惊醒,让他们多睡一些。第二次是下午,孩子放学回来,太太为他们换衣。第三次是孩子冲凉,三催四请下他们终于肯放下玩具了,便匆忙收拾替换的衣服。下来就是睡觉,为他们换睡衣。衣橱开开关关,小孩七彩的小衣裳彩蝶般的飞进飞出,我郁色的长裤始终维持同一个等待的姿势。

从前不是这样的,这亮面的长裤轻易就能抢到太太的目光,无论什么毛病,三两天就解决了。后来大儿子出世,三两天变三两星期。后来小儿子出世,三两星期变成三两个月。反正我其他裤子还多着,太太为孩子劳碌,我不好意思催促,到现在,我居然想不起来长裤出了什么问题。小孩一寸寸长高,我一尺尺变矮,莫说长裤,以后可能什么都不穿也没人瞧见。

久而久之,我竟然对长裤好奇起来,本来要知道毛病在哪里,检视便知,可是每次伸手之际总不免犹豫,知道后又当如何呢?自然就会开口提醒太太修补,语气难免带些怨怼,仿佛爸爸和小孩争宠,更让我不安的是,万一说了太太还是忘记,我情何以堪啊!反正裤子多着,况且太太的针线真的忙碌,看它在碎布边缘蚯蚓般辛勤的窜动,把日子缝制成多彩的暖被,轻轻护着熟睡的孩子,暗蓝色的破裤子实在没有被重视的理由。我何尝不知,难道自己生活的重心不曾转移吗?孩子沉睡的时候,所有的声音都是多余的,孩子笑开来的时候,所有的声音都是多余的。裤子最好不要说话。

裤子后来还是多口。有一天晚餐,孩子闹脾气不肯自己进食,硬要妈妈喂,我喝令他自己吃,他便哭了起来。太太二话不说,开始便喂。

“我刚说让他自己吃,怎么你在喂他了?”我问。

“他饿了,有吃就好。”太太冷静的说。顿时我呆住,觉得自己已到了那不穿裤也没谁瞧见的阶段,说的话不算话,当父亲的尊严荡然。我吃不下去,静静走开,想习惯消失,下来几天我都不多话,孤独如一件被遗忘的长裤。我仍是有用的,可是钩子把我吊在这视而不见的空间,我只能下垂。到底这裤子出了什么问题呢?为什么困在黑暗中?多月的疑惑终累积成气恼,我拿起长裤细细检查。

裤裆破了吗?没有。扣子掉了吗?没有。拉链断了吗?没有。裤脚脱线了吗?没有。我抓着头,什么也看不出来。我狐疑的把长裤穿上,前前后后的照镜子,又再检查裤裆。扣扣子,脱扣子,上拉链,下拉链。走了几步,跳了几下,也没有踩着裤脚。找不到问题,我百思不得其解,好奇之极,只好悻悻然的去问太太。

“你记得我请你帮忙修补那条蓝色的长裤吗?我不记得是什么东西坏了。你记得吗?”

“太久啦,不记得了。”太太说。我心想,果然不记得,谁知她接着说:“不过,不是老早就修补好了吗?”

我一怔,问:“是吗?”

“告诉过你啦!没听进去吗?叫你拿去试试,吊着那么久了。”

“是是是,不好意思,谢谢!”长裤这才醒悟过来,烦恼自寻。我突然轻松起来,高高兴兴的穿着蓝色长裤上班去,虽然已经半年没洗,不要紧,在阳光底下它还是油亮亮的,走路有风。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2011.07.14 刊于《东方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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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活着?"  ◎  周若鵬
Uncategorized, Prose 11-07-13 13: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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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对她说,我八十岁不死,也一定会载你。”不老骑士清桐伯在妻子的墓碑前追忆。

网路上许多人看过台湾大众银行梦骑士的广告,那是根据弘道老人福利基金会在2007年办的“不老骑士”活动改编,17位老人,平均年龄81岁,有的心脏病有的高血压,全都有关节退化的毛病,毅然骑摩托车环岛13天,全程1139公里。原本的记录片浏览人次相对少,三分钟的改编广告中,不老骑士更独立,摩托车更帅气,音乐更让人动容,把多月筹备和千里行程浓缩诗化,却难得没有过分夸大。广告里清桐伯的角色把亡妻的照片安在车头,记录片中也确有其事。

人为什么活着?广告自问自答:梦。

狗屁。

也难怪,三分钟的广告哪有时间长篇大论,弄个虚幻的词儿赚观众几滴眼泪,也就交差了,这方面倒是做的非常称职。没梦想你就不活了吗?那么,全世界九成人口都死掉了。活着,没那么复杂,一棵树从来不问为什么要活着,它就享受着阳光雨露,向天空伸展,它不会发布宣言要碰触白云,碰不到就死给你看。

活着是很简单的事,真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明早要载孩子上学。路上我们一起听摇滚、讲故事,我牵他到课室,拥抱一下说再见。然后我到食堂偷吃高胆固醇的油条,加一杯热美禄,看小孩在操场追逐嬉戏。我开跑车上班去,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引擎和排气管的嘶吼会让人兴奋,反正右足踩一下我就很快乐,活着就为了这些简单的快乐。那么,人不需要梦想吗?

“人因梦想而伟大”,可是你要那么伟大那么累人干嘛?连续载孩子上学十二年两千多个日子,这就算伟大了。太太每晚都说不同的故事给孩子听,粗略估算这些年来说了三千多个,一千零一夜相比之下不过尔尔,活着也许就是为了明晚孩子还要再听故事。伟大,对关心的人伟大就好,这些实事比什么梦想都实际。不是每个人都能当甘地,我们要那么多甘地干嘛。

我当然也有梦想,远大一点的,希望成就一番大格局的事业,造福人群。小我一点的,希望再捞个海外文学奖自我肯定一番,还是今年赛车得冠军耀武扬威一下,这些都是生活的动力,可是我不会因为当不成上市公司老板,还是没有得奖就不要活了,因为明天还要载孩子上学,还能陪老婆看戏,还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情。有的人把生活的重心通通押在一个人或者一件事情上,比如女友吧,失去了就生无可恋跳楼,那是脑筋暂时打结,来得及两个重巴掌刮下去,舒筋活络,视野开阔起来,就会发现隔壁阿花也不错,谁舍得寻死呢?

不老骑士其实都很老了,他们为了环岛的梦想而活吗?环岛之后就可以瞑目了吗?眼泪流过以后仔细一想,当然不是。每位骑士都有自己的理由参加环岛,像清桐伯要圆对亡妻的承诺,十分感人。八十高龄还挑战体能之限,大多数人要证明的是自己坚强的生命力!我们流泪是因为感于清桐伯的情义和执着,赞叹老骑士的勇气、毅力和体魄。我们总会变老的,可是看到他们的千里追风之行啊,岁月也许并不那么骇人。

环岛了,完成一件事,烙下一段记忆,在网路串联的时代,这振奋人心的记忆是大众共有的。希望老人都长命百岁,是为了明天帮孙儿换尿布也好,为了聚酒打麻将也罢,不要紧,活着就有无尽的美好。

听说有一年,雪邦赛道上的12小时耐力赛中,有三个六旬老翁参赛,接力开车完成全程。他们并没有赢,慢得很呢,可是任谁都得对他们肃然起敬。我六十了也要赛车,难免会排最末一名吧,累垮也没关系,一觉醒来看看太阳,一边帮孙儿换尿布,一边对他吹牛:公公是赛车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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