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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吃午饭后在公司附近的旧商店闲逛,无意中竟然发现一间电玩店。里面全是投币街机,机件保养得非常好,大荧幕的街头霸王第二代、雷电第一代、Time Crisis第一代等等,看起来就像是新的一样。我立刻到柜台换钱,坐直坐正,把钱投入游戏机里。‘锵’的一声,真是久违的游戏开动声啊。选了阿隆,坐飞机到印度打印度佬达尔辛,把摇杆一转,‘Ha-do-ken’,阿隆使出蓝色波动拳,慢慢飘到印度佬身前。我顿时满身鸡皮疙瘩。好让人怀念的街头霸王啊!
街霸盛行时,我才读小学四、五年级。算算已经是二十年前左右的事情。那时候的小学生放学后,要留在学校补习。在补习班开始前,有两个小时的午休时间。我忘记是谁领头,总之就几个人一起去了电玩中心。那个时代电脑游戏不盛行,没有网咖,大家最喜欢到电玩中心打机。普通的直升机吉普车射击游戏,各种忘记名称的双人进行的打坏人游戏,到最热的街头霸王,真是天堂啊。我们这些小学生总是没办法摸到街霸的按键,因为一些上了中学的不良少年整天赖着不走,大都只能站在后面看。尔后上了六年级,一些朋友成了高手,但我还是搞不清楚升龙拳的使法,不晓得要把摇杆往哪儿推。
最让人着迷的当然是阿隆和阿健两师兄弟的升龙拳和波动拳。军佬的月光脚和手刀也很帅,布兰卡速度很快很凶残;达尔辛最好欺负,E本田动作笨重也很好杀,占吉夫这个摔跤好手真讨厌,杀伤力太大;春丽最性感,倒立旋风转时露出的内裤会让小学生脸红;四大天王一个也没差,军佬有一招倒立桩可以避开威加的攻击。他们的故事引人入胜,谁跟谁有仇,谁和谁被迫出战,谁又是奸诈小人等。街头霸王推出许多周边产品,大家最迷的就是贴纸簿。据说贴满一整本簿子可以换一台街机,我们都像疯了那样拚命买贴纸袋,都相信密不透风的袋子里装着可以实现在家打街机的愿望的街头霸王人物贴纸。但谁也买不到最后那一张青色布兰卡,问了几辆巴士也没人有那张贴纸。当然现在已经知道是欺骗小学生的手段,不过我还是觉得那传说中神之一张贴纸其实应该被某个小孩子买到了,像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一样金门票是存在的。
当时仍是小学生的我们穿着校服,鬼鬼祟祟跑到电玩中心打电动,现在想起来真是人生极其美好的一段回忆。教马来人补习班的中原一点红(因为嫁了印度人所以额头上有一点红色朱砂)许老师,好几次就要逮到我们这些不太乖的学生。真是让人心惊胆战,甚至当她说已经有人告密你们快自首,我们还是低头不认死不招供。我们相信自己的朋友是不会出卖自己的啊,这是义气也是孩子气呢。
后来街霸推出了好几个版本。比如一个升龙拳有十多个波动拳的降龙版,有真•豪鬼的快打旋风第三代,X-Man VS Street Fighter,King of Fighters等等。当时一起打电动的朋友也各自长大,各有各的世界各自精彩。那时的好朋友能留到现在的,是真的好朋友了。无法再投机谈话的,也不再踏入彼此的生活圈子。想着真觉得感伤。我的阿隆现在已经能轻松使出升龙拳。一记漂亮的升龙拳把达尔辛击倒后,升至高空到荧幕顶端的阿隆漂亮转身,缓缓降落。他胜利。他双手交叉换在胸前,头巾随风飘扬,仍然英姿焕发,不曾变老。只是我们这些小孩子一天天长大,再一天天变老。真是寂寞的升龙拳,寂寞的街头霸王啊。
无论如何,现在打机已经不需要再担心会被老师或父母骂。“你瞧,长大就是有这种好处。”有机会我真想在讲座上跟中学生这么说说。把数学题做完,把程式反复多背几次,多练几次琴,多看莎士比亚唐诗三百首,多做一些家务或忙学生活动什么的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街头霸王,没有阿隆的升龙拳,恐怕会比现在更不快乐一百倍。人生活得太笔直正确并不好,很容易在某处形成无法补救的扭曲,变得不知该如何活下去。有空打一打电动,看一些漫画书,人有时要像植物需要扶正的竹竿一样需要学会放松。这样年轻的焦虑会变得轻一点,在不知觉中就已经解决了也不一定。
我喜欢这架二十年前的游戏机。我觉得很久以后的某天我们会在哪里再度重逢。那时我再度想起那些欢乐时光,再度使出升龙拳,再次打败青色布兰卡。我们不会交谈,但我了解我的隆。
我了解他那寂寞的升龙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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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Onnzila http://lazyonnz.blogspot.com/
他静静不说话,嘴角却用力猛吸。也不见他拿开烟蒂,烟直接就从鼻子出来。一旁的小鬼头看得入神,忘了跟偶像打招呼。DJ在这时候停止播放任何音乐,用广播说接下来是阿洛乐团的表演。台下响起热烈的掌声欢呼声,期待许久传说中的乐团终于上台。小鬼头甚至听见身边的人说阿洛好帅,不枉千辛万苦大老远从槟城赶下来。阿洛一踏上台,然后就是一阵尖叫声,女孩们全冲到台前挥手呼叫。还是大胸脯的女孩最好啊,他心想。阿洛一瞄团员鼓手肥王,贝斯手瘦刚。他们点头示意,准备好了。
我就分身变成两个灵魂
一个是你要的 一个在哭泣
还偷偷躲着自己分身
我的分身成了两个灵魂
一个是你爱的 一个在憎恨
还默默嘶哑将自己分身
肥王密集的鼓点,配合瘦刚和阿洛强劲有力的电吉他的硬朗金属,《双魂》制造出一波又一波的重金属快速冲击脑神经,大家疯了似的拼命摇头晃脑。啊就是这种感觉,小鬼头心想。就是这种让人不由自主手舞足蹈,用力摇摆的摇滚,就是这种能燃烧生命,激起热情的重金属啊。他感动得快掉下眼泪,并加入台下人群一起呐喊挥手。即使阿洛唱完几首歌曲下来后,小鬼头的心仍然急剧地怦怦在跳。那真是有着巨大感染力,有着撼动人心传说中的神之乐团啊。
“请问要怎么做才可以像你们这么厉害?”小鬼头问。
“不断练习啊。打了二十几年,能不厉害吗?如果还不厉害就别做人啦。” 瘦刚看了阿洛一眼,见他在闭上眼睛沉思,于是自己回答。
“二十几年?你们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岁啊?”
“我们四十几岁啦。”
“可是你们真厉害。我好像感觉到心里有一些东西被释放出来,身体变轻了啊。”
“哈哈哈哈。”肥王哈哈大笑。“我跟你说,这年头人们压抑得太厉害。油价起又没办法丢七政府,炸死人的一个都还没偿命,走在街上外劳多过本地人,吃个云吞面都要四五块,随时随地有人要抢你的几十块,大家怎么会没有怨气啊?但是能做什么?投票?丢高他啦。四五年才投一次,投你阿星啦。你投的又跟选出来的不一样,选出来的忽然又变成几百,叫他们全部给人丢死啦。”
“请问你们的音乐怎么如此有感染力和爆发力?”小鬼头似懂非懂,但还是继续问。
“都说了练习啰。”肥王很不耐烦地说。“你很烦……”
“如果你只能上台一次,你这一生人只能上台表演一次,你就会用尽生命的力量做一生只有一次的摇滚。你只能活一次。你的音乐必须只能是生命里仅有一次的音乐。”阿洛突然睁开眼睛插嘴,把小鬼头吓了一跳。
“这样就能弹出好音乐?”
“这样就能弹出拯救世界的重金属。”
小鬼头还是似懂非懂,不过下定决心要试着弹奏能燃烧自己和生命的音乐。这时候在地下室内的酒吧突然传来砰的一声,整间地下室震动起来。桌上的杯子酒瓶东歪西倒,一些在舞池中跳舞的人跌倒,墙上的装饰全掉下来。地震啊,有人带头喊起来。大家一窝蜂全跑到酒吧,怕被压死。走着走着,突然又砰的一声。直到人都走光后,肥王才脱掉眼镜,用发出红光的眼睛往墙上扫描。
“又出动了。”肥王冷冷地说。现在的肥王跟买咸带和说脏话时的他都不同,简直变了另一个人。
“距离上次也有几十年吧。”瘦刚说。
“嗯。你从章鱼怪得来的连射枪不会再卡弹吧?”阿洛问。
“应该没问题。这几年都有拿来射壁虎蟑螂苍蝇和蚂蚁。” 瘦刚打开行李箱,把手臂拆掉,装上连射枪。
“……”阿洛转身问肥王。“你从大头虫得来的导弹巨炮不会生锈了吧?”
“是生锈了。不过上次在伊拉克对美军时,还是击落了四架黑鹰直升机。”肥王打开大鼓,把手臂拆掉,装上导弹巨炮。
“……”阿洛一面把电吉他敲坏,一面对肥王说。“别把自己说得那么厉害,在家里打飞机讲成在伊拉克打直升机。”
电吉他敲坏后,露出藏在里面的镭射死光枪。那可是在最后一次战役中,牺牲了好几名洛克人兄弟把邪恶博士的三头龙机器人打败的战利品。阿洛摸了摸好朋友,心里叹道这次又不知道要牺牲谁了。难道就不能让人好好老下去吗?就算是变成糟老头色老头也没关系啊。用重金属就不能拯救世界?阿洛情愿每天为生活烦恼,而不是再去打个你死我活。等到大家换上钢铁衣,戴上钢盔后,阿洛带头,瘦刚第二,肥王第三一起冲去地面。
“等等我啦,别走这么快。”肥王上气不接上气地喊道。
“丢。减肥啦死肥仔,肚子都差不多九个月可以生了。”
“中年发福嘛。女人不知道几爱这个肚腩咧。”肥王好不容易才走到地面上,然后四周打量邪恶博士机器人集团这次派出来的家伙。他们看见一个比国油双峰塔还高,比第二环中环公路还长的大螳螂机器人,正在太子世界贸易中心附近大肆破坏。
“干它娘的,这次的家伙也太巨大了吧?”三个洛克人一起朝天空比了比中指,非常不爽在世界另一端的作者既我的安排。
“那边好像在举行着互捅大会。等等再去救可以吗?”瘦刚说。
“好吧。”阿洛点头。三个洛克人把手上的啤酒喝光,再抽了三根烟。
“走吧。”
“嗯。”
于是洛克人再度跟邪恶博士的机器人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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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觉得洛克人更应该是Rockman的中文名称。Rockman是Capcom推出的电动游戏,岁数大概跟超级玛莉奥兄弟差不多,在小天才时期就已经出了两三代,现在该还有在更新。洛克人的造型很像手冢治虫的原子小金刚,只是他戴着铁帽穿着钢铁衣较像机器人,原子小金刚则像河边戏水的小男孩。我想大概游戏制作人也有借用或抄袭的地方吧。游戏主题是博士制造出来的洛克人跟企图统治世界的邪恶机器人集团战斗,每打败一个王就得到一件秘密武器,例如镭射死光枪、飞弹、连射机关枪等。我的洛克人就在对抗机器人和各种机关时拼命,也送了命。这款电玩太难了,有个地方每次闯不过。后来在没打爆机的情形下放弃了。不过这里要说的并非Rockman,而是Rocker。
台湾也把Rocker称作洛克人。我看星光大道才知道这种叫法。不过其实大部分人称或自称的洛克人实在逊,除了嘶哑地唱留长发打耳洞看起来颓废写一些乱骂的歌就没其他。故意把音乐弄得很吵不代表阁下就是洛克啊。真正的洛克人知道何谓真正的摇滚,真正的洛克人可是用生命去燃烧自己,用把生命都烧掉的能量在摇滚啊。是那个混蛋唱片企划教会歌星们说:这次的歌曲或创作走摇滚风格或曲风?写出什么摇滚天团天王摇滚不死摇滚精神的字眼?都是一些摇到外婆桥最好滚一边的屁话啊。而且除了中文乐坛,连欧美也一样。最近看MV,印象特别深刻的有两首。一首是年轻乐团在唱歌开轰趴,然后一直打电话叫高中女生过来看,最后女孩按耐不住逃出爸爸的监视,两人手牵手在妈妈面前跑过,妈妈露出女孩终于长大要有自己世界的放心表情;另一首是较老的乐团,在说女孩子在失恋后不要灰心,要好好念书,女孩上图书馆念书考得高分最后顺利毕业,而之前劈腿的前男友则因为打架毕不了业。他们同样留着长头发,电子吉它玩得很棒,而且曲风也跟所谓的中文摇滚天团差不多,但如果说这就是摇滚,你是骗小孩还是无知啊?那些在27岁时死去的摇滚巨星肯定也会吐血再死一次。
很多洛克人在27岁时死去,随手拈来的就有自杀的Nirvana主唱Kurt Cobain、Jim Morrison、Jimi
Hendrix……等。《二十世纪少年》的贤知就一直强调这个,后来还用摇滚拯救世界。洛克人无法融入现实里,无法成为现实的一部分,因此他们用摇滚来跟世界沟通。但这种沟通方式是不完整的,不现实的,情绪化且直接坦荡的,愤怒的,作品具有爆发力同时也悲哀的。
《Smells like teen’s spirit》
Im worse at what I do best
And for this gift I feel blessed
Our little group has always been
And always will until the end
他们之中很多吸毒、服食迷幻药、大麻等,大部分的死因都是吸毒过量或有关。有句话这么说:They DIE in youth, and
their life is among the
unclean,就是这么一回事。洛克人才没想过要长命百岁。他们连自己都不屑一顾啊。
当然也有很多继续活下去的洛克人。老牌重金属乐队Metallica、黑金属乐队Marilyn Manson还不是活到现在。要说恶心变态的事,MM也真是做尽了,有兴趣知道的请自己谷歌。生命本来就是一幅下午的画,每分每秒太阳都往西多移一点,天空更黄,晚霞取代白云,黑夜取代白天,月光取代阳光。不过即使明天不存在,傍晚也还可以多滑一次浪,多看几本书,多喝几杯酒,再亲吻心爱的人。Cest’s La Vie嘛,老去的洛克人也是老洛克人,而且比年轻人强得多。
我有个玩地下音乐的洛克人朋友,暂且称他阿洛。我在第一份工作时认识阿洛。他是公司里唯一不抽烟的人,一幅好好青年的样子。后来谈到音乐,才知道原来他有组团,而且刚跟香港公司签约,到过香港作宣传。我吃了一惊。你不像玩音乐的啊,我说。才没,我从前头发及腰,他得意洋洋。我到过他们的Band房看他们gig,看过那种用纸糊鸡蛋托贴成的墙壁,也看过几次live gig。后来因为没发片和团员问题,一些人离开,一些人进来,组成好像熟悉但不一样的乐团。阿洛是吉它手,有主音、贝斯手、鼓手、DJ,感觉真像渴望里的乐队Fallen。他们后来自制发行一张单曲。
阿洛今年三十多岁。去年在网上聊起,他说已经不玩乐队。原因不晓得。我们需要工作来支撑生活,我们的才华还不足以或不足赖以为生,但我们都应该继续做这些事情直到老死为止不是吗?否则花了长时间才得到的技术和技能,已经通过作品与周围的朋友或不知名的人建立起来的联系,就因为没获得什么而放弃吗?即使迟迟写不出小说的结局,就算每天写部落客写小品文打发日子只因为仅仅不想放弃写作,不想对生活认输,不服输而勉强坚持撑下去,不应该就是这样吗?我们不是因为喜欢才写作或弹吉它吧?而是不写不行不弹不可才对啊。
我猜测阿洛退团的原因,可能是他现在才知道别人弹吉它能泡妞,他不行所以退出。我才不会相信要专心努力工作这样的鬼话。不过阿洛是我心目中的洛克人,不听Cold Play只听Metallica、Slipknot、Pantera、Megadeath等。他说如果要赚钱要弹五月天但弹不出,要红要组飞轮海但不够帅。我希望他不会从此放弃弹吉它,因为心想某一天或许我弹钢琴他弹吉它,我们可以一起唱些老情歌。但我五音不全,学琴的日子还遥遥无期呢。
再见洛克人。阿洛可千万别因电吉它看着碍眼把它卖掉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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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树是我的老师朋友。我的朋友中当老师的不少,但写作的只有一个。当初认识阿树时,说得一口纯正的华语让我好惊讶。不过仔细研究后才发觉原来并非纯正,只是咬字方式和语音很特别。在台湾念过书?他说不是。某次大家一起被采访时,他说小时候都看台湾电视歌仔剧。原来如此。他是个华语说得有点不一样的人。那时觉得阿树好像紧紧的,有些东西放不开,但又不是执著。就好像木乃伊把自己裹得紧紧,紧得像大力扭紧吉他上的弦,发出硬梆梆的声音。
后来我确认过,身边一众人里数他最紧绷。压抑是某朋友对他的形容词,不过我觉得不贴切。我觉得他处于一种紧绷的状态,一种对自己的选择小心翼翼和认真,因此不敢放开大部分的东西,但同时也想放开得到自由,又不知道这种自由是不是自由,结果还是选择好像放开的东西得到自由但其实又好像没有。我们都是不自由的。我们同时也是自由的。写到这里我想对他说这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我常和画笔娘讨论写作的话题。不晓得为何,偶尔也想跟阿树讨论一些关于写作的话题,只是最后通常什么也没说。我记得当时跟阿树说对于文学的想法时,让他大吃一惊。哎呀什么嘛,他真以为我是写言情小说的?我们同台讲过几次。他介绍中学生看史蒂芬金、骆以军,真是勇敢。当我说有看过第一次亲密接触的请举手,两三百人里才十多人举手的现场他居然敢谈老金和老骆咧,真要叫声树哥。自从那次看到树哥把苏丽珍周慕云海明威狄更斯老骆老金都丢出去后,不管啦不管啦,我以他为榜样在下次把沙林杰余华苏童胡赛尼帕穆克抛出去。不管啦不管啦。
阿树毕业后,跑去偏远渔村当了老师。据说他已经印了龙应台的《目送》给学生,也打算印顾城只是来不及。真强的树派作风。不过我真正感兴趣的是树老师的感情生活。GTO鬼冢英吉到中学任教就是为了高中美眉啊,我中学老师跟女学生搞师生恋还离婚十年后还是当了校长呢,所以不由自主就相当关心这类事。他说没有。唉。我最近写了篇题目为《青春就是运动会》的文章,总觉得更贴切的题目应该是《青春就是在运动会上泡妞》。哎呀真的很怀念中学生生活和当时喜欢女生的心情啦。所以我已经跟阿树说好,在不完整人的宴会上一定要好好说现在中学生的爱情故事。不听听年轻人的恋爱,怎能有活力继续好好写,好好跟讨厌的人和事抗衡呢?
我不认为阿树长得像头熊,但他活得有时候确像头孤独的北极熊。北极熊独来独往,一年内在冰天雪地里只能偶尔地遇见雌熊,在短时间的交尾后,便逃似地离开。小熊在跟母亲生活一两年后,便会离开家庭,独自在冰雪上寻找食物。然后又重复孤独的生活循环。老实说我真佩服树能去渔村当老师。我去那里肯定每天到海边看日落,偶尔随船出海捕鱼。据说附近的海警或渔船偶尔会跟海盗在海上驳火,真是刺激极了。但阿树却每天躲在学校下戏看戏听歌。哎呀这种事情在城里也可以做,去到渔村怎么还是做同样的事情哦?
阿树是个有点奇怪的我的老师朋友。我觉得他最近比较松了点。但木乃伊再松也是难缠的,就容易自己跟自己过不去那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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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把车停在国家体育馆前,然后搭轻快铁上班。每天打开车门都听见体育馆内阵阵喝彩和呼喊声,三百多米远也听得清清楚楚。真是让人怀念的青春之声啊~~我跟你说那声音像极了当年的运动会,那充满着汗水、欢笑和热血的青春庆典之声。
我一直很喜欢运动会。我喜欢运动会的热闹,喜欢运动会前的筹备,喜欢与各个队伍与朋友之间的调侃和争强好胜,喜欢所有关于运动会的事情。学校把全部学生分成四个队伍,粉红色的Singa、青色的Harimau、黄色的Jaguar和红色的Puma。我根据英文姓名被归纳在Singa旗下。即使在多年后写了《狮子山》,我依然不明白为何狮子队要用粉红色。这很娘耶。不过当时没人投诉,现在大概也不会有。
一般上在新年前,学校就开始为运动会所进行的项目举行选拔赛。所有下午班的学生都必须在早上到学校进行选拔项目。跳远、跳高、一百米、两百米、四百米、八百米、接力赛、抛铅球铁饼等。一些留待运动会才进行决赛,一些在之前就已分出胜负,但都在运动会里颁奖。我能跑但不是很快。每年的短跑冠军鸡忠真是飞毛腿,每次看他跑就像看到羚羊黑豹那种充满力量的运动美,感觉就是500CC引擎绝尘而去,我这些Hondacup 70CC还在扭钥匙。因为常常跑山,中五那年我去参加八百米。但在半决赛约六百米就放弃了,还被笑半途放弃。被笑到脸黄黄的我上气不接下气,站在一旁看阿政冲线。阿政是长跑冠军,但那次冲线我看到他舌头突出张开大口用力吸气,两粒眼睛差点睁爆掉出来后,我从此不敢参加任何竞赛。即使读到村上经常参加马拉松,即使现在每星期仍然跑步,我还是不再赛跑。我知道自己没办法跑到那种地步。而且眼睛掉出来怎办?
运动会我最爱操步。中一代表学长团出队,中二代表学生警察团,中三代表Singa拿大旗,中四和中五带领少年军出队,年年皆在运动会里操步。中二和中四拿了冠军,这让一些中学朋友在当时很不爽。据说还曾往我们的储藏室里扔臭鸡蛋哪,真是的。我喜欢操步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规律,而是连续两个月下课后的每天傍晚都操步,大家拥有共同目标一起做着一件事情的感觉。都是汗水哪,其中也有欢笑,青春的愤怒和各种热血的事情。运动会前一天为义卖的筹备在学校待到半夜两三点也没人怕频传有鬼的校园、也看过学生车祸结果报警、每天都好像嘉年华般一大堆人留在学校操步赛跑练跑、加油声操步声呐喊声此起彼落、用五颜六色的彩带画色彩缤纷的海报布置自己的摊位,大家都很认真在做着好像很重要但其实只是很好玩而已的事情。
各种动物队由运动健儿代表、单脚操步拿着笨重乐器的铜乐队敲锣打鼓奏入场乐国歌校歌队长还乱抛长棍、美女多但不穿裙所以制服不好看的圣约翰救伤队、制服好看但操步不行的红星月会、要求完美但花式过多太花俏的童子军、清一色全男班制服好看皮鞋够硬但阳气过剩的学生警察团,以及刚成立不久的少年军全身青色军服但帽子有羽毛鞋子是塑胶。我还能记得各种操步的口号。早晨七点半列队,八点入场,过看台时敬礼,然后在太阳下列队整个小时。好多人晕倒,真是站着都听到砰砰作响的声音,有时候甚至不见了半支队伍。宣布操步冠军后,运动会正式开始。
好多家长都来了。到义卖会的摊位买东西,观看学生们的各个年级各个项目的决赛。我们有时候维持秩序,有时候巡逻,有时下场比赛,有时跟美眉聊天谈情拍照,有时到校长室用广播器广播下一时段的节目。我最喜欢当枪声一响,选手们像脱缰野马努力奔跑的情形。其实选手只有在比赛开始前,On your mark,get ready,get set,砰!之前听得见加油声。在最初的一秒内,其实脑子里只有自己一直喊向前跑,再用力向前跑,再再用力前跑的声音。身边的人像倒退的浪潮消失到身后不见,周围忽然静止而眼前只有终点,然后声音和人们在接近终点前慢慢又能听得见了,呼喊的声量渐渐转大震耳欲聋直至传遍整个校园。这时候又能感觉到正在飞奔自己的身体。再跑快一点。再跑快一点就好了,我一直那样说。
我想象着国家体育馆内的呼喊声跟当年一样为青春而呐喊,呼喊到声嘶力竭的程度。青春就是运动会,青春就是那时候我们在草场上所干的一切事情。或许没人喜欢运动会过后肮脏的草场,但每次我几乎都留到最后,直到人走完。我大概在那时候就知道所有你喜欢的东西你只能喜欢,你无法长久拥有。人们各有各的去处,运动会每年都举行但今年的运动会不再属于你。
人说温暖的回忆是温暖的但其实太抽象。我说快乐的回忆是快乐的因为我曾经快乐。快乐的回忆都很短暂而且不多,而且也无法快乐太久,因为我必须上班。
我终于也变成一个每天上班,在偶尔听见喝彩声后停下回忆的人。我只能说青春的呼喊声在任何时候都让我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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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部落里的那条友跟那天天气晴朗没关系。
有人出版社于2003年成立于馬來西亞吉隆坡﹐由一班年輕的中文寫作者組成﹐目前以業余方式刻苦經營。其成員背景多元﹐來自廣告﹑資訊工藝﹑新聞媒體﹑出版﹑音樂﹑電影甚至投資界。有人虛實並行﹐除了經營網上"有人部落"﹐也專注藝文書籍的出版和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