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個部落之後︱ 林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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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從來沒有寫過一篇文章來稱讚別人的文章寫得好。
阿涵的部落格又更新了三篇文章,看了以後又讓我不自覺地讚嘆,寫得真的超好,而我只是隨隨便便這樣在我的部落格寫三句來推薦她的文章,實在是令人感到慚愧,為了以示誠意,或許我應該不自量力地寫篇散文來形容她的散文的好。
原諒我的膚淺,雖然我知道這個人存在已經快三年了,但我知道她文筆好這回事,也是因為日前我參加學校畢業典禮時,坐在台下看她上台領一個全國性的散文大獎。回到英國後有天便去找她的部落格來看,不看還好,看了第一篇,《遇見,女孩》,就直接驚為天人,覺得文筆超好,寫得超有感覺,看完後便急著看回去她之前寫的文章,每看一篇,便覺得她文筆的好,是超過我看上一篇時的認知的。她的文字進化成完成體其實沒有太久,所以好的作品其實並不是很多,部落格早期的文章都是些一般的部落格文,但進化完成以後的作品大都好得很可怕,在五百字內無懈可擊。老實說,我反而沒有很喜歡她的得獎作品,可能因為那時的文字還不夠成熟,可能因為篇輻太長,已經超越了自己可以駕馭的地步,但從那篇作品之後到現在,進步是非常顯著的,潛力無窮。
她的筆觸總是冷靜,文章卻蘊含一種很真摯的感情,無論是存在著的親情,或逝去了的愛情,使文字透著暖意,有股感動人心的力量。或許因為我們都是同一所學校畢業的,同一個老師教出來的,同是天蠍座,讀她的文章,我總有種她是我的昨天,我是她的明天的錯覺,但其實我們各自活在自己的今天。我從來不覺得有哪個比我小的人文章寫得比我好,但她的文章讓我十八歲時的作品顯得幼稚,她的文章有著超高的深度,但不故作老成,感人,但不煸情。
只是好的作品不夠多,不然以她現在的程度,就可以出一本散文集,我自己就很樂意自掏腰包幫她出。在這人們只在乎視覺和聽覺,而文學式微的年代,會寫作的人,從來都沒有得到應有的肯定,也沒有一個平台,去教育世人什麼是好文章。看看一些所謂成名的馬華作家在報上的專欄,我想這個文化沙漠更需要的是一些清新而真實的文字。
才氣這種東西不是每個人都與生俱來的,也不是後天苦練就一定可以練得出來。只是在這個世界裡,要只是為了寫作這件事去活著實在是太困難了,曾經我也向現實低頭,以為自己可以等到日後再回來做自己喜歡做的事,現在想起覺得那時的自己真的是好傻好天真。寫作是一件寂寞的事,很多時候寫了貼在部落格,也沒什麼人看,最後便覺得自己寫不寫其實也沒什麼差,星光總是不懂自己照亮過誰。當我仰望天空,發現一顆新星,總希望它能永恆地閃亮,而想起在地面上的自己,又忍不住感傷了起來。
到了今天我終於明白,我失去的,不只是青春而已。在我咬緊牙根往前衝時,早已是俗不可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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