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巧不成書︱ 書中沒有顏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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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未發表過的微型小說,《無巧不成書》裡沒有的。有人出版社看了會眼紅,所以請不要讓出版社的老闆們發現,偷偷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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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把煙叼在嘴裡,女人知道一天又要過去了。
女人臥在床上,眼睛是睜開的。總以為這樣凝視倚窗站著的他,凝視,可以將這瞬間涷結起來;畫面可以定格,只等著以後無聲無息地褪色。
畫面終於被窗外的陽光吞噬了。他的身影灰色,優雅地將叼著的煙拿下來,扔到煙灰缸裡。女人閉上眼睛,問他“要走了嗎?”。
嗯,要走了。
他走了,女人的一天便灰黯下來。外面的世界明明是暴曬著的,女人卻看不見光。她等他開門離去一陣子後,才起床淋浴,穿好衣服,撿起煙灰缸裡被男人扔掉的煙,用紙巾包好,放進手提袋,離開酒店。
才晌午,一天便過去了。女人在路上閒逛,在鬧市,在車與行人亂糟糟的十字路口,很吵,她站在橫七豎八的路牌下,如遇溺者聽到淹沒。她遲疑了很久,行人燈綠了又紅紅了又綠,女人終究漫無目的,就是不想回家。
怎麼辦?就這樣下去嗎?一個月見那一兩次面,開房,雲雨。他早上來下午走;女人稍遲,一個人辦退房手續,總覺得房裡的事疑真疑幻,只有手提袋裡被她撿起來的煙,算是有點作證的意思。女人有點恨的,怎麼不呢,看他每次小睡一陣,起床洗澡穿衣,再把煙拿出來叼在嘴裡,佇立在窗邊,凝視很遠的某處。女人明白兩人之間沒甚麼好說的了,那煙像個信號,告訴她,要走了。
那就走吧。她轉個身,繼續假寐。
明知道不該再這樣玩火,但女人抵受不住,電話來,還是去了。他有家室,女人知道,有家室就有家室吧,轉個身假寐,不當一回事。等他走了而自己也不得不退場,才去撿起他叼在嘴裡卻從未點燃過的煙。
他答應過他的妻不抽煙了。真的沒再點燃過一根。女人也是在第一次歡好以後,在酒店房裡,知道他有這癖。有試過給他點煙的,用酒店提供的火柴,但火柴湊近他就別過臉,說,別鬧。仍然咬著煙的濾嘴,叫她別鬧。那是第一次,以後那被羞辱的感覺便沒有散去過,女人自覺像個妓女。
電影裡說,這一支叫事後煙。女人安慰自己,他只抽沙林薄荷,三年了都沒變。依然是每個月見一兩次,女人每個月撿他一兩支用作解癖過便被遺棄的煙。濾嘴上有他的牙印,留下痕跡了;但他的口腔裡不會有尼古丁的味道,女人以舌頭探測過;激烈得讓人想痛哭的吻,女人好幾次有要咬破他嘴唇的衝動,都被識破,避開了。
他說,別鬧。
女人一整個下午都在街上,沒有鬧,從不曾。她知道他喜歡女人的安靜,只有在雲雨的時候例外。她在床上又哭又喊,然後累,睡去。醒來見他在窗邊。嗯,一天;不,一個月又要過去了。怎麼辦。
她終於還是要回家的。門前的燈調好了七點鐘會自動亮,但未及七點,女人坐在漸漸沉淪的暗中。很累。從手提袋裡找出那根煙,和酒店裡帶回來的火柴,點著了,空氣中升起乾性的迷香。她咬他咬過的濾嘴,開始抽起煙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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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來了,是我。黎紫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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