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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研討會、現場印象與迴響回想──讀曾翎龍的文字/心態 ◎ 張光達
參加“馬華文學與現代性研討會”并提呈學術論文,在這難得集合了本地與旅臺學者的大型馬華文學學術研討會上,本來指望的是馬華文學學術學理上的切磋交流,但兩天下來事實并非如此,與會後對某些人的逾越表現、嘩眾取寵以至危言聳聽,不無感慨。筆者身為論文的其中一個主講者兼參與者,有一個很強烈的感受,現今的文學研討會最需要的已經不再是學者,而是文學偶像。偶像的風采,不管他說的是什麼,提出哪些論點,只要他敢說狠話、大話、放話、冷笑話,現場的學生觀眾就已經心折得五體投地。
這個心態充分暴露在曾翎龍的回響文字裡,他的看法很可以成為我上述迷戀偶像心態的代表,整大段四分之三的文字都在流露迷戀大師、歌頌海外風景。弔詭的是,他本身卻有點似他談學者張依蘋的最後那段文字:“乍看下有點唬人(這裡可以改成自卑),其實是為黃錦樹鍾怡雯陳大為寫的一篇頌文。”真情流露的溢美形容格外顯得可愛。我在講評張錦忠教授的論文時曾經說過,馬華年輕一代階層的文學讀者漸漸流失,除了如張教授所言是華裔人口下降和母語失聲的原因,我想馬華族群整體的閱讀風氣和文學口味可能更是關鍵,還有年輕讀者普遍的閱讀心態: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如同我們的年輕人在流行文化上,對消費臺港明星歌手的擁抱迷戀,本地歌手必須外銷到臺灣歌壇才能夠回流,被本地閱聽人接受他的實力)。這個心態在翎龍的回響文字中表露無餘,他本來就是馬華年輕七字輩的一分子,有這個心理反應也可以理解,我只是要繞一個圈子指出,如同現場學生觀眾、如同他批評張依蘋論文的觀點、如同他自身毫無反思的看法或心態,是一個當前馬華社會處在全球性或後現代性(這個postmodernity一再被劉育龍曾翎龍等人曲解為後現代主義或後現代思維)的嚴重現象,他們都沒有脫逃出後現代消費情境的整體結構格局,所以他身為他們的一分子,總是很佩服海外學者,頻頻在文字中引用大師在研討會上的經典“名句”,景仰一種自身位置難企及的高度,因為對方來自他方。
曾翎龍的文字中以一種很粗暴的二分法,來劃分了旅臺VS在地學者的論文格局:前者是高度、宏觀、開闊,後者是小家、亂套、站不住腳。其實這樣的分類本不值得一駁,稍懂文學知識的人都知道,宏觀視野的論文一定會好過微觀或作者個論的論文素質嗎,黃錦樹那篇論文雖然結構龐大,“創傷現代性”也是一個蠻吸引人的新觀念,我的看法是,論文中大部分的概念還停留在表層的理解上,在深層的馬來文學與政治議題對馬華文學的影響層面上,還可以再深入些提問探討,至于也有學者指出鍾怡雯論文的“浪漫”一詞有待商榷,因為這是整篇論文的核心議題,輕則造成定義模糊,重則可能整篇論文的方向和結構需要改寫,這已經不是寫得好不好的問題了。我得強調,這些并不是說黃鍾的論文不好,相反的,他們的論文都很有啟發性,我想說的是每一篇論文都有其優劣面,請不要以偏概全,也請不要粗暴簡化的下結論,說外來的一定是好的保證。翎龍的景仰心理造成他自己的自卑心態,然後毫不思考的把這個心理癥結轉嫁到在地論文發表人的身上:“集體望著自己的肚臍眼,有點小家子氣”,這個“集體”是一個自我的想像認同吧,不好好去閱讀單篇論文的優劣,卻簡化的以二分法手段來強行區分旅臺/在地的論文水準,這已經不是小家子氣的問題那般簡單了,那已經足以代表馬華文學年輕一代讀者普遍集體的一種典型心態。
最後想談談回響文字中對我論文的看法。在研討會上因為時間太短,沒有機會解答和厘清講評人對我論文的誤導曲解。
首先,是劉育龍再次在大會上提到對馬華新世代作者“護航”的問題,可能當時我也沒有否認,以致造成曾翎龍的回響文字中又提出來,說對我“對馬華新詩的跟進觀察,以致‘護航’,心存感激。”
說我對馬華新詩一路跟進,這是事實,我對馬華詩的論述從50年代現代詩到晚近21世紀的後現代詩,一直沒有放鬆過,大量閱讀馬華詩集、兩大報文藝副刊上的詩作、不斷發表馬華詩歌的評論,最近計劃推出新論文集《馬華當代詩學1959-2004》,具體論述了國家獨立以來馬華詩歌的方方面面。但是提到“護航” 一詞,意思是我在鼓勵、激勵、保護、言詞過溢那些新世代詩人或七字輩詩人之嫌,另一個含義可能是我過度詮釋,他們的作品真的有那麼好嗎,他們的作品是否好像論文中所說的那些方面,甚至以自身就是其中七字輩詩人的一員,來求證或企圖推翻論述者與詩人書寫自身的認知差距。
對我來說,馬華新生代詩人根本不需要我來替他們“護航”,看看一些出色七字輩詩人林健文、翁弦尉、劉藝婉、劉慶鴻、楊嘉仁的作品,已經可以自給自足、懂得調度語言文字為己用,我甚至敢說,這些詩人的詩作,有者并不輸于臺灣新生代作者,根本不需要我來吹捧或保護,至于更新一世代的詩人如劉富良、許世強及曾翎龍,也可以藉花蹤文學獎或其他馬華文學獎的參賽,來尋求自我肯定或出人頭地,他們大可通過這些管道來表現才華,何須我來“護航”?身為寫論文的作者,我只是想把論文寫好,從來沒有過這個“荒謬”的念頭,如果他們有可取的一面,我會很自然的以他們的作品為論述對象,這是寫論文最基本的原則吧。我說“可取”,注意這個用字,有時不一定是詩人或作者本身自認為自己最好的作品,論述者是考慮到很多因素而采用或不采用某些作品來抽樣分析和論證,比如那首詩(或詩人)是與論述主題有關的,那篇作品的語言文字結構與論述方向一致,等等。
所以這裡順便回答育龍在大會上質問我為何不選用劉藝婉的詩,那是因為我在藝婉的詩作中找不到議論都市商品課題的作品,并不是因為她沒寫後現代詩,她不但寫很多後現代詩,而且比大部分的馬華詩人都寫得要好。
回到我那篇發表的論文〈馬華七字輩詩人的後現代/消費美學:都市、商品、認同、主體性〉,我已經在論文前言中交代清楚論述的方向和關心議題,即以馬華新世代詩人詩作中的都市和商品現象為主題(題材),探討在這些作品的主題取樣中,詩人如何思考文化認同與他們主體性的關聯。最令我感到百思莫解的是,講評人劉育龍居然完全只字不提這些消費文化與主體認同的論點,反而在大會上暢談後現代主義的語言特色如解構、反諷、混亂等等,給人的感覺是這篇論文的重點是在討論馬華年輕詩人的後現代詩語言特征,具有很大的誤導作用。我在論文第一節一開始就強烈指出“後現代性”或“後現代情境”的定義,以免讀者誤解我指的是詩文本中的“後現代主義”,我論文要強調的是21世紀全球化時代或後現代時期里,第三世界國家如馬來西亞現代都市景觀的明顯變化,詩人身為都市生活裡的一員,如何以書寫來回應或反思這個後現代時期的文化社會現象。劉這個曲解也造成翎龍因襲其觀點,莫名其妙的說只有翁弦尉的詩有“後現代”思維,其他詩人的詩沒有 “後現代”,所以詩人由此感到“委屈”。
我不肯定這個“委屈”是翎龍以個人來代整體,還是其他詩人覺得我的論述與他們本來書寫的初衷目的不一樣,我想說的是,論文的論述觀點是配合論述議題和基本理論來分析,有時會產生跟原作者不一樣的關注點,本來就是一件很自然的文學現象,何況論述者指出文本中被掩蓋或隱約的一面,那只是證明作品所含有的豐富性和多義性,對作者來說又有何“委屈”?曾翎龍這麼說,無非是要非議與凸顯我論文的(他認為的)局限和不當。另外都市(吉隆坡塔)、商品(牛仔褲)、消費(啤酒、麥當勞)、網絡(電腦)這些後現代或全球性時期的具體社會物質現象,很自然地便成為我文本論述的對象,誰曰不宜?但翎龍還很天真的問道:“把詩人們的作品抽樣肢解──有吉隆坡塔便是都市,有啤酒便是商品,有麥當勞便是文化認同,穿牛仔褲便是消費主體……”,我想要說的是,恰恰正是這些社會物象形成都市的硬體景觀,吉隆坡塔既為馬來西亞都市繁華驕傲的一座地標和具體象征,不言而喻,而曾翎龍生活在吉隆坡巴生河流域,不可能不知道它對吉隆坡都市表征的重要性,麥當勞對(全球)現代人的生活產生巨大的影響,沒有人可以否認這一點,雖然我們未必同意這個文化經濟殖民的觀點,西方美式消費文化對我們的文化認同產生改變,也早有很多學者指出,至于穿牛仔褲的消費者如果對這個物件表現出一種感官欲望的投射心理作用,這個消費主體的論說便能成立,當然不是說只要穿上牛仔褲便是消費主體,還要看詩文本中的欲望感受,所以寫牛仔褲的詩何其多,為何我獨獨引用謝偉倫的詩作,而不用其他詩人的作品,其理甚明。翎龍對此的意見十足天真、簡化思考,我奉勸他去讀這些書,看看前人對此議題的深入思考:Le Corbusier《都市學》、Anna Schober《牛仔褲》、Don Slater《消費文化與現代性》,而探討麥當勞對文化認同與轉變的專書更是不勝枚舉。
如前所述,曾翎龍對我論文的大段意見,無非是想合理化他認為的旅臺VS在地的二分法心態,因為後者代表的,即亂套、問題重重、缺陷、不當等等,很不幸的是,我的論文成為合理化他的二分法論調的犧牲品,我們可以在他的行文走筆間、遣詞用字中感受得到這個主觀的偏見。之所以用了這麼長的篇幅來談論這個回響文字,實則翎龍既然以文字來發表意見,對我論文的意見語多草率與不當,我也只好對自己的看法形諸文字來厘清和釋疑,以免這篇回響文字的曲解對讀者產生誤導作用。
(原載於2005年8月14日《星洲日報》星洲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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