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章砚台︱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也无风雨也无晴,一蓑烟雨任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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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哈金从午后小憩中醒来。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醒来没有。反正他就看见了他死去的妻子。她就坐在他的床边。床旁的铁窗外阳光斜射入房,一部分光线正好扫到坐床边妻子的发鬓和侧脸,让她看起来光暗两面,心情难以捉摸。“你醒了?”“你回啦了?”哈金有一点小小的紧张,话也讲不好。“回来看你,也顺便交代一些事。”“什么事?重要吗?值得你特地走一趟吗?一来一回会辛苦吗?”“呵呵。你不是我们这些死去的人,不懂我们的运动法则。我这次回来不会呆太久,越久越难以行动。因此我要把握时间,尽快地交代好事项。”“第一件,我所有穿过的衣服,不论是衣裳或是裤子,凡是有口袋的地方就会有钞票,你切勿随便扔掉它们或将它们转送给人。第二件,在我的陵墓上如果要放人头照,请别用追思仪式上使用的那张黑白照,我想用那张我申请护照时拍的彩色照,看看能不能改成黑白,如果有必要的话。第三件,我希望你能保存我俩睡过的大床,如果你他日再娶,千万不要让新人睡在我俩睡过的大床上。我不想以往我睡过的床被上有别个女人的体温。如果可以的话,请把那张大床拆卸了收进杂物房,你一个人住的话,就可以买一个单人床或什么的。”“都说完了么?”“说完了。”“好的,我会尽量配合。”“不能尽量,要一定做到。”一定做到,好的;好的,一定做到。
下午三点,哈金从午后的小憩中醒过来。他看看窗外射进来的光线,屋内除了他一人之外,再无他人。
*** *** ***
我和TY再次见面的时候,我们一开始都没有再提起这个晒舌头的故事。这个故事一直留在我的心里,直到有一天,我知道我一定会把它写出来,不管TY同不同意、赞不赞成。我们在另一间星巴克会面,这里的风景没有以前那间漂亮,我们点了饮料,一屁股坐下来,就各自看着各自的手机,一语不发。空气凝结成一个团块,团块外头有着周遭人们的谈话声音,还有马路上飞驰而过的车辆引擎声。团块内,是我们静默的无语状态。
静默的状态一直持续,直至TY他终于打破沉默:
我觉得,我再也写不出小说了。
——为什么?
曾经一度我认为自己的水准高于常人,只是由于懒惰的原因,而没有去把东西写出来。可是这种情况越来越久就变得越来越无法控制。我根本没有动力去写。我有时会想到一些很有兴味的情节,我有用手机把它记录下来,希望以后能够写成小说。可是这种情况也越来越少了。我发现除了日常的工作之外,我再也没有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我的文字越来越乏味。我对自己的要求不只是如此而已。所以我就决定,要写就写出一鸣惊人的作品,要不然就宁愿不写。这样的状态持续下去,我就再也写不出任何东西了,更何况是小说。
——你甘心吗?
那天我看了你所写的故事,就是那个死了老婆的故事,我就发觉再也没有必要继续为谁是原创者而纠缠不清。一个故事从无到有,必然经过某种过程。不管我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什么角色,我都不是它变成文字后的主人。同样的故事可以有很多说法,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是莎士比亚只有一个。我注定不是那个莎士比亚。但我可以做回我自己的哈姆雷特。我还能不甘心吗?
——没有遗憾?
遗憾肯定是有的。但不会后悔。这是一种选择。和生活妥协的选择,也是和自己妥协的选择。既然做了决定,就勇往直前。当初如果再年轻一些,再勇敢一些,可能我就会选择了不同的人生道路。可是人生没有如果。没有可能。所以即使遗憾,也是希望的一部分。
——希望?这证明了你对写作还有坚持对吧?
希望,只是对明天的未知抱着乐观的坚信。过去是挽不回的回忆,只有明天是可塑的未知,今天的我唯有靠着希望才不至于丧失对未知事物的乐观想象。
TY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点了火,仰起头,缓缓吐出一团白烟。
——我想哈金也会同意你的看法。
哈金?谁是哈金。
——哈金,他就是我的故事主人翁,死了老婆的那个。如今,他的故事结束了,仿佛从未开始过。
哈,有人说,为了一栋建筑,把地基建造在空中,这就是空中楼阁,不是吗?
*** *** ***
对于哈金晒舌头的点子到底出自何人,我也开始有点迷糊了。我记得那天阳光灿烂,午后的日光杀进星巴克咖啡座的三尺边缘,我来到咖啡座的时候,TY已经在那儿拿着手机自顾自的玩儿了。我捧着冰咖啡坐了下来,也掏出手机来看。TY突然问了我一个问题。当下我也没有听清楚,后来想想,那可能是一个无聊的有关男生和女生的问题。我们于是热烈地聊起来。话题不知不觉就聊到写作上面。于是就有了一个晒舌头的男子的构思。啊,现在我想起来了。是TY先提出一个晒舌头的情节,然后我补充了很多细节,TY又对细节作了很多修改和探讨。我们在午后的咖啡微醺中满足于沉醉在一个如此荒谬的假想当中。由于实在是太喜欢这个故事的开头了,所以我在我自己的写作中就自作主张的挪用了这个意象。看来,是我不对,确是剽窃了TY的点子。
我必须给予哈金一个名正言顺的位置。如果哈金在我的笔下晒舌头,那我得让他晒得堂皇有理,晒得理直气壮,晒得别人不能说个半句言语。
哈金晒了一个上午的舌头,回家又睡了一个小觉,人还是觉得恍恍惚惚的,看东西仿佛都看出两层影子。他一心挂着妻子的嘱咐,却没有任何念头产生,在家里踟蹰,从狭窄的客厅走到挤满厨具的厨房又走回来,来来回回许多次,天渐渐的黑了下来。哈金觉得舌尖上的一块硬板仿佛仍然遗留在大街街头的警卫厅外的马路上,在刚才卷起舌头时遗留的,至今觉得口中有个缺口似的,十分的不自在。哈金又走上街,走回去早上晒舌头的地方,他依旧仰躺下来,再一转身子,张开口双唇像山洞般耸立,舌头一溜烟从里头伸了出来,迅速地又铺陈在地上,一条直线般的伸展到街的另一头。奇怪的事发生了:光辉一刹那从那伸展开来的舌头表面上腾升,一瞬间夜晚变得明亮起来;许多声音也此起彼落的响起,大地好像奏起一阕不连调的嘻哈歌曲,白天经过街上的人们的说话声音和生活气息也应景的复活了,在一片混沌模糊的光圈下,是哈金那一条巨长的舌。哈金的舌像一部投影机把白天的一切又重现了。声音、光影、人。哈金的舌头一直在往前伸展,它在警卫厅的门前找不到那一块硬板,于是就一直义无反顾的往前再往前伸。这一次会伸到何处,连哈金心里也没有底。知道凌晨一时,哈金才拖着疲累的身体,精神萎靡地回到家里。他径直走进了浴室,看了看镜子,发觉自己真的到了崩溃边缘了。天。为什么周遭都是影子。一层,两层,三层。一层两层三层。三层影子叠叠不休,哈金的脑袋蚀了,他一咕咚倒地不起。这一次他没有翻转身,他的舌头没有伸出。他的身体正常。可是,他遗失在他的错乱意识中了。
*** *** ***
我只要把哈金解决掉,就等于解决掉我自己的小说。我干得漂亮。你看了吗。你看了吗。你,看了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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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家后马上就打开笔电,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打。起初还是挺顺利的,后来就纠结在一个点上,我写了又删除,删了又写,右手无名指一直在删除键上按了又按。看着一句句文字在荧幕上排着队出现又逐个逐个倒退着消失,我不禁有点抓狂。我得让自己轻松一下,找个空间平衡一下心情,腾出脑袋里的容量来生产更多的点子。关于点子,我要说的是和梦境有关。
屡屡在梦中感到尿急而又找不到厕所,找到厕所后又找不到厕间和尿缸,刚在一个尿缸前站定了解开裤子却莫名的紧张,抬头一看前方有无数的人在盯着自己,这些人有些是相熟的,有些却不认识;白忙了一天,结果被迫面对着人群当众撒尿,可是等了许久却尿不出尿。等到那一刻尿液射出来的刹那,却感觉下体湿了。我不晓得如何把窘迫的绝境和高亢的性兴奋链接一处,也唯有进入小说的语境中,我的自言自语的文字才有了立身处世的存在。我运用这些梦呓般的断句简章,东一头、西一头凑合凑合,一副精神病患的前期病发的征兆就浮出表面。上述的小便窘境是一个例子。在梦中的我感觉到尿急了,生理上的需求,转化为心理上的阴影,就成为了当众小便不出的症结。在一直尝试努力小便的时候见到了一些人,有朋友的恋人、球场上的拍档、游泳池门口的剪票员、迷你巴士上一边听着电台歌曲狂炸一边尽踩油门的司机,当然还有许多名字叫得出口的朋友和亲人,基于个人私隐的理由,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是为了叙述方便,我就简单用一个名字ML来概括。ML在看见我的小弟弟后,觉得很诧异,皮笑肉不笑的嘿一嘿,好像在批评它的尺寸似的,又侧过头与身旁的友人窃窃私语,眼神还是那么暧昧,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也不想多说了。
正在焦急之际,我尝试和ML对话。可是意念先行,话语成空,我所欲表达的意思全都堵塞在一个时空凝结的缺口上。我和ML的对话,从一开始便不可能。我在我的梦中。ML在ML的时空中。我为什么会在我的梦中见到ML并与他对话,是从一开始便已经设定好呢,还是随着梦境的转移和深入而随机地出现。除了ML,我还有与其他人“尝试”对话,他们包括AL、BL、CL、DL、EL、FL……有时是AL表现得好奇,有时是BL;CL有时喃喃细语,DL则经常板着面孔;EL冲着我手指指,比手画脚全身上下都在抖动的是FL。还有GL和HL,他们都是默默不发一言,站在一旁冷眼旁观。这些LLLLLL们都是我梦里的见证人,目睹我一生中最尴尬、最窘迫的一刻。
对于LLLLLL们的指手画脚,我都不把它放在心上。可是自己人生最脆弱的一面被他们亲眼目睹,却是水火不容的大事。我之所以不厌其烦的叙述我梦境中关于小便不出当众出丑的事情,乃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叙事策略可言。我只能靠着不断回想起夜晚梦中的细碎片段,来浇养滋润我本来干枯的文笔。可是,就小说本身而言,断断续续的碎片残章难以成篇,因此我需要找到一根线索把所有的资料和点子连接起来,不管是链接到笔电的荧幕上,还是粘结在脑袋中。
*** *** ***
哈金的故事从他一开始晒舌头时就结束了。
哈金的故事?这不是我上次告诉你的小说构思吗?你什么时候把它剽窃来作为你小说的题材?
哈金的故事是另外一个故事,与晒舌头无关。其实,正如开首所言,哈金刚死了妻子。他成了鳏夫。而他正要开始他的新生。这才是故事的主线,晒舌头只是纯粹一个噱头罢了。
另外的故事?可是你一直在引用我的关于晒舌头的描写。你一直都没有放弃,从这个晒舌头的情节滚雪球般,滚出更多更精彩的剧情。你啊,已写的部分不算,剩下来的要统统删掉,要不然就删掉我们的友情。怎样?选哪一样?
友情。友情何价?不两胁插刀,不慷慨赴难,不义不容辞,不是满座的衣冠似雪都落得零丁白衣。我俩的友情还没有上升到这个高度。既然你完成不了,那么我就张冠李戴。TY,对不起,我偷了你的构思。可是后来写成小说的文字,却是我呕心沥血得来不易。
其中有部分来自梦境。
我还经常发梦梦见中学毕业后,我还是继续穿着校服继续前往学校上课,学校特地为我们这一班特别班的同学开设“毕业后”班级,把所有毕业后还想赖在学校不想出来社会工作的学生聚集在一处。我梦见,翻箱倒柜找校服的白色长裤;我梦见,驾着我的小灵鹿开车上学去;我梦见,在学校走廊上穿梭于年轻活力的学生之间。我隐约觉得,我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坐吃山空的懒惰鬼,为了逃避外头的风风雨雨而重复不断躲入学校的大保护伞,每一次在毕业典礼后重新启动上课的模式。
梦境是小说开花的沃土。我要好好学习,从这沃土中吸取养分,好好浇灌我的文艺花圃。
为了记住梦境的实景,我探索内心广大的容量,加强记忆力;为了记住梦境的对白细节,我得将耳朵交给内心广布的哨子。我带着战战兢兢的心情入睡,希望可以尽可能记得越多的梦境。睡梦中,我不敢自然醒来,害怕就这样丧失了梦的财宝。
你说,你用梦境来写小说?
确实如此。有一段时期,我经常发梦。那期间小说也写得很勤。
今晚回去,能不能为我做一梦?
(望着眼前的年轻小姑娘)我就怕你会在我梦中溜掉。(不敢看她的明眸)
哈金呢?哈金他怎么没来?是不是又到大街上去吹水打嘴炮啦?
他早上的确是到那儿转了一轮,现在又回到我的笔下了。我在想,该安排些什么奇遇给他。或许一些艳遇也可以。反正他妻子死了,感情事能够提上议程来了。的确,他还是会回到大街上去,但是这一次不一定是晒舌头,也可能是吹吹水、打打嘴炮等。后来,小镇上的年老者喜欢在晨间聚集在广场中央喷水池,一边听哈金讲述他年轻时的威水史,一边和友人对弈,两方面都不亦乐乎。 艳阳高挂,接近中午时分,哈金的舌头开始一节节的龟裂,这时候,镇公所的水车就会准时出现在大街,沿着街道洒水。哈金才刚说得口干舌裂,这一下马上又恢复了元气。他每次都等到喷水池喷完水后,才收叠起有条不紊的巨长舌头,像一救火员卷收一捆消防喉,干净利落。哈金走了。他站起身子,拍拍屁股,广场上的下棋老人们也逐渐散去。许多自行车、电单车开始穿梭其中,一直到下午三四点,学校下课后,广场又开始聚集了一些学生,中学生、小学生,他们有的在玩滑轮,有的在跳绳、踢毽子,也有人在玩遥控飞机、跑车,他们都很快乐。哈金走了,小孩们没看到哈金巨长的血红舌头,可是一些传言开始在当地人当中流传:哈金在练一种气功,叫什么养命归元功,可以返老还童,养精蓄锐,提升血液和细胞新陈代谢,强筋健骨。哈金有时出外远行,去的地方就是找乐子、找姑娘。所以哈金虽然死了妻子,可是他越发显得红光满面、心情大悦。这些传说虽然不符事实,可是却像病毒迅速的传播开来。这也是哈金开始怀疑自己不正常的另一个征兆。有些事情往往是别人信口胡说,可是偏偏自己却心有戚戚焉。一种有苦难言的苦况,哈金吞了一口涎,确是苦涩得很,经过半日曝晒的舌头尖,僵硬得像块木板。哈金不停地吞涎液,要把那木板给咽下去,始终不能如愿。(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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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一个朴素的小镇里,没有一家人会在午夜十二时亮起灯火。这一天夜里,哈金的家却灯火煌煌,一直到午夜,人群在他家中久久仍未散去。哈金的妻子去世了,她的追思礼从夜晚八点开始,人潮络绎不绝,许多人尽管与哈金妻子只是泛泛之交,可是他们都抽空出席了仪式,或许仅为了略尽一点人道之礼,小镇的人情味固然比外头世界的浓厚,因此,哈金操持着人客的来去迎送,身体和精神都已经极度疲累不堪。
小镇原本宁静的气氛因为哈金妻子的丧礼而紧张了两天一夜,当一切终于恢复正常的秩序时,哈金却发现自己有些不正常了。不,正确的说,是哈金发现自己和外部世界的连接有些不正常了。
丧礼结束后的第一个清晨,天蒙蒙亮,哈金并没有像平常的一般鳏夫睡到日上三竿,反而一早就醒了过来。他习惯性的伸手抚摸旁边的床位,可是摸到的却是一手冷冷的虚空。好不容易记起,这是他重新成为一个孤家寡人的第一天,他下床趿着拖鞋到浴室门口,推开塑胶质料的浴室叠门,在暗灰光线底下看到洗脸镜上自己苍白的脸,反射出来的映像有些许苍老。他摸一摸下巴,心想:也许是胡子长出来了吧,这样就显得比较不耐看。他仔细地用刮胡刀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脸刮个干净。双手捧起冷水浇洗面颊,一些地方有隐隐的刺痛,再洗多几次,等脸上的水滴落尽,他用右手一抹,整个感觉舒适万分,像新造的人,这一刻才知道新生的喜悦,他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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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想写一个关于写小说的小说,让它看起来与其他的小说不同,但又有小说特有的语言,不一样的叙事手段,以及看似平常简单但其实洗练简洁的文字。故事从一个小镇说起,话说小镇上有一个男人,他每天早上起来后,就会无所事事地走到小镇大街的街尾,然后将身体趴在地上,下巴顶着路面,张开血盆大口,伸出一条飞索般长的舌头,笔直的一条线摊摆到街头,就这样一直到中午时分,在大街上晒舌头。至于他会遇到什么事件和人物,暂时还没有想清楚,但只要端坐在电脑前,手指在键盘上飞舞,我就能够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角色和情节。于是我把要写的小说内容告诉了一个好朋友,TY。我只形容了一下故事的开头,接着我们俩就很兴高采烈的在午后的星巴克室外充满二手烟味的非禁烟区,大谈特谈的研究了一整个下午。但是最终我没有告诉TY,其实我是想写一个关于写小说的小说,而不是一个关于晒舌头的小说。关键就在这一点:有时候你写的东西往往不小心就变成另一个样了,文字在你手中漫天飞舞,而意象和比喻层出不穷,偏偏你原来要写的目的却走调了。不小心变成了牙龈边上的菜丝。每一次对镜自省,都会看见那触目惊心的惨绿色。
我习惯性的咬着饮管,将杯底的冰块融化的水一股脑儿啜吸个干净,发出“怵怵、怵怵”声响。坐在对面的TY也有咬饮管的习惯,他将一支饮管的两端换来换去不停的啃咬,直到那末端变得像变形曲管又扁又弯,他才将饮管随手一抛,又抛入杯内,拿起另一支饮管,开始另一轮的啃咬。
黄昏,就在我们牙齿间的啃咬摩擦之间溜走,不带走一丝轻盈的灵感。分手道别后,我走在归家的途中,写小说的欲望无限扩张,像汽车的车头灯照射前方;我相信TY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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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哈金最后一次认为自己最正常的举动,当他再一次面对镜子看到镜中的自己时,他已经濒临崩溃边缘。
吃过了早饭,他原本想先读一读报纸,才到街上去走走。可是邮箱里既找不到报纸,也看不到其他信件的踪影。他怀疑,不知道哪家的顽童偷走了它们。他的不祥预感就在这时开始。从第一步踏上巷道往大街走去那一刻起,他的不祥预感就一直伴随着他。他经过弯曲的小巷,邻居骑着自行车迎面而来“哈罗”一声刚响起,人与车已经到了脑后。哈金也不回头,他觉得头脑重重的,刚才那一个笑容所带来的好运可能很快就要用尽。又有一双情侣牵手经过,走到哈金身旁时他们突然爆笑开来,留下的是一圈圈莫名其妙的谜。接着一个小女孩背着书包,一手拉着往上飘的气球经过,哈金没有注意到那气球是一个女人穿着内裤的下半身,女孩诡异的露出两个门牙的笑容,两颗眼睛滴溜溜的见人就不停地转,她另一只手插入书包里,一直握着某种东西握得死死的不放手,这个情况倒让哈金给注意到了。他在想:书包里的东西是什么?是什么让女孩死握不放?正当他想得出神,一阵车铃声,又一辆自行车从他们之间穿过去了。就在女孩擦身而过的那一刹那,哈金想到了枪。
这是他觉得自己不对劲的又一个征兆。不久,他来到小镇中心的广场,广场连着大街的末端,中央有一个小型喷水池。喷水池每天中午十二时和傍晚七时准时喷水,傍晚时分的连带有灯光表演。他在喷水池边坐下来,开始想为自己找一些什么值得思索的问题,刚才那些感觉一直在困扰着他。他就开始唱歌。从校园民谣到乡村摇滚,从流行乐曲到古典小调,不到半晌,他就觉得舌干唇焦。他想去找点水来喝。他想去找点水来喝。他想去找点水来喝。他的意识开始模糊,他感觉到舌头太烫了,他张开口,上下颚像岩洞的出口,他的思绪已经混乱,他张开了口,舌头像蛇一般的滑出去;“砰”一声他重重地倒在地上,仰面向上,看见太阳,刺眼又扎肤,他一个转身,头颅也跟着一百八十度旋转,下巴顶着马路上的沥青,他的感觉也渐渐干枯了,他的舌头像一条红毯般的向大街展开,一直拖曳到大街街头的警卫厅门前。
(后人做了考察,这段距离有大约750米,相当于在运动场内跑了近两圈)哈金这次是真的不正常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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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看,看我搞淋啊,屌。
这是某商场内的星巴克咖啡厅,我正站在交易柜台前,排着队等待点饮料和付钱,眼神一滑,溜过柜台前方放置在篮子里的一堆可爱公仔,突然,感觉自己听到有股声音,说的就是这句:“看什么看,看我搞淋啊,屌。”
我一惊,赶快环视四方,不见有熟人,也不见周遭有人跟我说话的样子。前方的戴头巾马来女生正在聚精会神地从墙上挂着的饮料名单中选择自己的心头好,后方是一个中年男士鼻梁上挂着银色镜框的眼镜,正茫然四顾,遇上我的注视却一溜烟地让两人的眼神在交接的刹那轻盈地交错而过。再远一些是数名外国男子,站在吧台一角等待着自己已经付钱的咖啡和饮料到手,三三俩俩的闲闲站着,有一下没一下的聊着天。往左手边放眼望去,一个个桌子上都坐满了顾客,各自时而吮吸着杯中物时而轻抚发梢,露出青春骄人的笑容者有之,满脸倦容可是毅力惊人者也有之,都在各自不同的坐姿底下或倾听或陈述着有一个没一个的故事,或许是心情,也或许什么也不是的东拉西扯。再往右手边望去,友人千岛便赫然出现在眼前,什么也不说,把手一指,然后往手指的方向快速移动过去,一屁股坐在靠门边户外的一个小桌子旁。显然的,他——友人千岛,也没有说话。至少没有冲着我说话。
那么,这句话是谁说的呢?说给我听又有什么意思?我再次把视线落在柜台前的熊熊公仔,就这一瞬间,好像整个人被拉进一个异次元空间,熊熊们在里头眨眼甩手,其中一只还对我笑嘻嘻的,嘴角歪歪地脱口而出:看什么看,就是你啊,你看我搞淋,屌。
什么?我接受不到罗。公仔熊熊对我讲粗口,还要和我互动?我能有什么反应。总之是反应不过来。这时我身前的马来女生离开了,柜台前的星巴克服务员绽开一朵笑脸,笑容可掬地询问我的口味。我头一歪,再猛眨一下眼,才回过神来,把手指往柜台后方墙壁上一点,点了两杯冰摩卡。付款后,我再一次瞟向那堆熊熊公仔,他们默然地静静躺在那儿,不像有过什么动静。我想这下神了,难道我有幻觉不成?
友人千岛看着我手捧两杯冰摩卡走来,先是举起中指朝我打个招呼,然后又自顾自地玩起手机来了。我将一杯冰摩卡放在他面前,然后迫不及待地想告诉他发生了什么奇事。可是才刚一坐下,我又听到这个声音了:看什么看,看我搞淋啊,屌。
千岛将嘴巴靠近手机麦克风的位置,手指轻轻一按,然后开始用令人不寒而栗的声调,向另一端的女朋友诈嗲卖娇——“看什么看,看我搞”——这句话就突然中断了。
当我终于知道这句话是千岛这该死的家伙所预设的手机铃声时,我的疑惑还是不能完全解开。于是我拿出手机,上网搜索星巴克近期的优惠活动和赠送的礼品,以及有关那些熊熊公仔的一切细节。当时我认定这公仔和我当下的生活和期待必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再不然也会有一点的蛛丝马迹,透露出我——熊熊——公仔——我/XX(?)如此这般的方程式。
一、千岛渡一
千岛是我的友人,但他不是日本人。不是日本人的他,为何却有个日本名字?虽然他一再拒绝承认“千岛渡一”是个日本名字,可是每个人乍听这名字都会作如此归类。我也不能免俗。他对我说“千岛渡一”是个笔名。也可以是个网名。总之他要用这个名字干一番大事业。干这番事业就需要一个隐姓埋名的昵称,而他就选择了这个千岛渡一。
“好像有点日本浪人的feel。”
“哗,你也这样觉得咧,是呀。”
“日本浪人有什么好?”
“不关是不是日本浪人的事,重点是这个名字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还带有一点浪漫,一点沧桑。”
“会不会有人以为真的是一个普通的日本人?”
千岛一愣。“……又是哦。”他失笑。
“要不要再加一笔,例如鹤下翁、野之竹诸如此类的。”
“妈的,放这样多搞淋啊。屌。”
我想起那阵铃声。“你手机的铃声,为什么的?”
“什么为什么?这你就不知道啦。这是有段古的。”他故作神秘,懒洋洋的姿态,像夏日午后在沙滩上晒太阳的蚌。
“什么古,快说!”
“好啦好啦。你还记得那个L记的星巴克吗,不是有个女服务生叫——”
“格蕾丝!”我们同时喊出。
故事很简单。但千岛这个人很复杂。我到现在还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手机铃声设定成一句没有意义的话。甚至听过他的故事之后,我仍然对此事无解。
二、格蕾丝
格蕾丝当时是L记星巴克唯一能够称得上是美女的服务生。
我和千岛经常来此光顾,久而久之,和她混熟了,有时会趁着下单付钱的空档聊起有一句没一句的,知道了她在附近一间私专念大学,念的是会测,课余在星巴克打工。
格蕾丝不笑的时候很酷,看上去有点儿显老,所以不是千岛喜欢的类型。可是我却很是喜欢她清丽的外形,经常想象在她递来一杯黑摩卡的同时,也给她递上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有你的笑容,不加糖也甜。
可是我始终没有这样做。于是时光渐渐推移,不久我却发觉,格蕾丝再也没有在L记星巴克出现。后来才从千岛口中得知,她从大学毕业离开星巴克正式成为了一个实习的会测师。我连一句道别的话都来不及讲。其实我对她也仅止于幻想而已,因为在实际上我知道她已经有一个感情稳定的男朋友,每天在她夜间下班后会来接送他回家。有一回我在L记逛到夜晚8时许,刚好在出入口的的士站遇到她下班了,正在等待男友的车子。我们礼貌的打个招呼,然后擦身而过。仅此而已,除了脑海中她穿着黑衣青色围裙的标准星巴克服务员的服装,她瘦削娇小的身影就只能封存在我泡星巴克这么多年的经验中。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千岛和格蕾丝有一段奇缘。千岛是一个单眼皮的男生,身材高大,有着单眼皮男生所共有的杀死人不赔命的魅力。他的魅力多少还出自他自身所拥有的文学修养。再加上他对哲学也有深刻的体悟,且观察力和分析力过人,这种人往往对异性的吸引力比对同性之间的友谊更加强烈。
我和千岛经常在L记星巴克谈天说地,一坐就是几个钟头。那时我喜欢躲在一边欣赏格蕾丝的美,无论是静态的沉思状或动态的泡咖啡身段,都让我非常着迷。我常怂恿千岛和我一起约格蕾丝出来,可是他都十分坚决地拒绝。倒不是因为自己已经名花有主,更大的因素是他其实也是一个懂得害羞的人。尽管在熟人面前表现得如何自大,遇到陌生人,千岛还是会懂得如何收敛。
事情发生在格蕾丝毕业前的三个月。当天她和男友吵了架,在星巴克工作时心不在焉。千岛那天刚好独自一人到星巴克写稿。结果,两人最后在傍晚时分来到了附近的皇后湖滨公园,一起在湖边的小亭坐到天黑。这当中的过程是如何发生,千岛都以敷衍了事的叙述打发掉我的询问,可是对于在湖边小亭的一些片段,他却形容得格外清晰:
天色已经转暗了,我只能模糊地看到对方脸的轮廓,但也觉察到她脸颊上的泪痕。她说和男朋友吵架了。她说男朋友根本就没把她放在心上。她说每次生完气都会原谅他。她说她真的很在乎这段感情。她说为了他几乎连普通的女性朋友都失去了。她说着说着,突然笑了起来。她问我自己是不是很可笑。竟然向个陌生人吐露自己的感情事。我想告诉她我们不算陌生,毕竟相识一场,你随时可以把我当你的出气筒。她渐渐就无言了。然后有一群乌鸦飞来。乌鸦停留在小亭前方的草地近湖边,目露贪欲;我心里突然就有一股气涌上来,然后猛地一喝:看什么看,看我搞淋啊,屌。声量大得当场就把乌鸦吓飞掉了。真是煞风景的。可是不知怎么的,格蕾丝她竟然噗嗤笑了开来。她说这句话真过瘾,说着好听极了。她要我再说一遍。再说一遍。然后又用手机录下了那段录音。之后天色全黑,蚊子放监似的群起攻击我们,她说走吧我很好了,谢谢你陪我。当时讲真的,我真后悔没有趁机吻一吻她。她那时的模样真是我见犹怜。坦白说,我对女人的泪水是完全无法抗拒的。
千岛向我坦白了这么多,老实说,我不觉得格蕾丝是如此多愁善感的女子。她平日给我的印象相当阳光,个性硬朗,娇小身躯内包容着一颗强大的心脏。这是我从她的面子书分享和上载的资讯内容分析得知。若要取一种事物来比喻她在我心中的印象,嗯,对了,正像星巴克的熊熊公仔,可爱又矜贵。
一转眼,时间过得飞快,5年过去了,这是我和格蕾丝相识相遇的5年。再往后的日子里,我可能再也不会遇到她,即使是面子书上的倩影仍然隔着几重山。但是每次来到星巴克的柜台前,我一定会记起曾经有过熊熊公仔老气横秋的对我说这一句话:
————
不多说了。该知道的必然会知道。该留下的也不会飘走,那是我们曾经共有的记忆。
千岛又在催促我为他去买多一杯冰摩卡了。滚石无苔,流水不腐,我们的友情经常出现各种场景,当中最堪玩味的,当属女生。漂亮的女生。美丽的女生。永远挂在我们口头被评头论足的女生。
201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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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
我对着小丑恨恨地说:你休想玩弄我的家人。
小丑吃吃笑道:别自以为是了。
我一拳打碎镜面,徒手沾满鲜血。
小丑嘴脸扭曲,血手从碎片中伸出,掐住我的颈项:我难道还解决不了你?
我在抽搐的笑容中窒息。
《街灯》
一直到她死后,我才慌了。
一个月前,我被酒驾司机撞飞,倒在灯柱下。
死不可怕。死后可以灰飞烟灭了无牵挂;可以投胎再世为人;亦可以保送进天堂或下地狱。
我的灵却附在街灯里,天天等她从旁路过。她死后,日子好长。
《小孩》
夜了,公寓五楼的泳池即将灭灯。小孩靠着栏杆求助:帮帮忙,我的玩具掉了。
他脚尖踮高,摇摇欲坠。
我冲前欲抓他手,扑空,反跌栏外。骇见底楼一具孩尸,我回头:孩子的瞳孔更亮了。是我顽皮,昨天不该——
瞬间灯灭。
《采访》
惨祸发生,我第一时间到太平间采访。
阿末在柜台值勤,看见我,二话不说引我入内,辗转来到停尸房。
冷气很冷。
“有好料吗?”我兴奋。
“抱歉,他们找不着你的头颅。”阿末冷冷掀开裹尸布。我看见我的身体,没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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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出版社于2003年成立于馬來西亞吉隆坡﹐由一班年輕的中文寫作者組成﹐目前以業余方式刻苦經營。其成員背景多元﹐來自廣告﹑資訊工藝﹑新聞媒體﹑出版﹑音樂﹑電影甚至投資界。有人虛實並行﹐除了經營網上"有人部落"﹐也專注藝文書籍的出版和製作。